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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物流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是一份由交易各方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中第三方物流服務提供商承諾在一定的條件(如數量、質量、價格、送達時間、采購時間等)下向物流服務需求方(通常理解為制造和銷售企業)提供物流服務,而物流服務需求方根據合同的規定(包括合同的激勵因素和懲罰因素)向第三方物流服務提供商支付一定數量的報酬或其他商品或服務。物流業務涉及運輸、儲存、包裝、裝卸搬運、訂單處理、生產計劃、采購、客戶服務、配送等活動。根據外包的業務范圍,可以簽訂一份主合同,再分別簽訂具體的子合同,,形成一個合同體系[1]。HP、IBM等跨國企業在外包物流時,至少會要求物流服務提供商與其簽署兩份文件:一般條款和工作范圍。一般性條款規定一些非操作性的法律問題,如賠償、保險、不可抗力、保密、解約等;工作范圍則對服務細節進行具體描述,如運輸方式、交貨期限、倉儲方式、考核標準等。
1.2 物流外包合同風險
企業物流外包的目的是建立企業與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戰略同盟關系。這是一種基于相互信任,通過彼此間的信息溝通實現風險共擔和利潤共享的一種企業合作關系。雙方通過精誠合作所產生的利潤比各自獨立運作所產生的利潤更大,可以說這是一種1+1>2的對策[2]。但是,如果合同不完善,不能通過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那么,就無法有效地約束當事雙方的行為,結果雙方都會為單方面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對方的利益。例如第三方物流企業以自己為中心而不是以客戶為中心來處理每一個環節;第三方物流公司不按客戶要求來完成物流業務;為了大客戶的業務而放棄小客戶的業務或推掉小客戶的業務;泄露對方的商業信息等。合同不完善最周會導致物流外包的失敗。Barthelemy(2003)調查分析了近百家企業外包案例后,發現有近69%的企業物流外包失敗的原因歸咎于合同管理不當[3]。根據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的調查顯示,2001年實施物流外包的企業92%遇到合同糾紛,其中20%的企業遭受到合同糾紛5起以上。
2.物流外包工程的合同風險分析
2.1 社會環境風險因素
從社會環境的角度看,物流外包工程風險可以分為政治風險、經濟風險、不可抗力風險[4]。經濟風險主要是指經濟社會中出現的物價非正常上漲的風險、金融風險;政治風險主要是指地方保護主義、行業保護主義、異域歧視政策、差別政策所帶來的風險;不可抗力和自然環境風險是指施工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非正常不可預見、不可抗衡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這些風險都會導致不能按照合同條款來執行。
2.2 信用機制不完善,合同信息泄露
企業在將物流業務外包的同時,也不得不將公司經營的相關信息告知第三方物流公司。但是,第三方物流公司并非只為一家企業提供物流外包服務,在掌握了眾多客戶的信息資源后,物流公司有可能會把有價值的信息透露給企業的競爭對手,企業商業機密的喪失會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失掉先機,給企業的經營帶來巨大風險。例如,企業在與物流公司簽訂外包合同時,必須告訴對方本年度的銷售額,另外也要向對方提供需要送貨的客戶信息如客戶名稱、送貨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等。這些商業機密一旦被不良物流服務商賣給競爭對手,則客戶可能被挖走,或者企業被迫要降價或采取其他的方法才能留住客戶。而第三方物流企業在違約后并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也沒有相關信用檔案。違約的低成本導致很多中小物流企業服務意識薄弱,在簽約前做出很多空頭支票,一個地方的客戶騙過來了,換個地方照樣開業,又用同樣的手段對付新客戶。
2.3 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員的知識結構、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識結構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由于知識結構單一或對經濟社會變化的敏銳性不想,缺乏對國際國內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等的準確分析、預測,造成合同在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未能發現合同中條款不合理的風險;發現問題,但未提出合理性改進意見的風險;起草合同人員未采納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的風險等,致使合理管理過程中的存在風險。
2.4 合同管理過程風險
企業在合同管理的每一個過程中都存在風險。但常見的合同風險因素主要有合同審核風險、合同的正式簽署風險、合同履行風險、合同糾紛處理不當風險。
2.4.1 合同審核風險是在合同審核過程中沒有風險或糾正合同不當內容和條款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審核人員因專業素質或工作態度的原因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內容和條款不當的風險;雖然發現了問題但未提出恰當的修訂意見的風險;合同起草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等。
2.4.2 合同正式簽署風險是指正式簽署合同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文本不合理,超越權限簽訂合同等。合同條款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合同條款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嚴密;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等方面。
2.4.3 合同履行過程中風險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違約風險,即本企業或對方沒有恰當地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4.4 合同糾紛處理不當的風險是指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包括:物流服務購買方及供應方未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合同糾紛和擬采取的對策;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糾紛的擴大和發展;未與對方有效協商合同糾紛解決辦法,或合同糾紛解決辦法未得到授權批準;未收集充分的對方違約行為的證據,導致本企業在糾正處理過程中處于舉證不力的低位;未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的責任等。
3.合同風險的防范管理
3.1 完善物流外包合同條款,明確分工,同時建立激勵機制
企業可以與物流服務商簽訂兩份協議,一份為一般性條款,規定一些非操作性的法律問題,如保險、保密、賠償、不可抗力、解約等法律問題的內容;另一份為工作范圍,盡可能明確具體內容,可操作性要強,避免產生歧義的條款,內容要明確具體,合同中明確合同終止條款。如果協議中缺乏終止條款,雙方合作關系在應該終止或變更時,無疑會為是否終止合作關系產生一系列的糾紛。
物流外包合作是基于分工基礎上的合作,因而要求物流服務供應方和購買方和磋商合同時,必須對合作中各自的責任在合同中進行明確分工。從總的責任分工來說,物流服務購買方在程序和系統的設計方面起領導作用,而物流服務供應方則在執行這些活動時起領導作用。具體執行物流合作方案是,必須在明確合作各方的工作任務的基礎上,根據合作目標制定完成各項任務的規則和要求,并按照供應商的績效評估指標(質量考評指標,供應考評指標、經濟考評指標、合作與服務指標)對工作績效進行適時評估。當合作中出現問題時,就可以及時進行協商改進,避免事態的惡化和造成嚴重損失,從而防范合作風險。
同時,合同要建立激勵機制,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設計完善的合同條款。也可以聘請專家參與談判,建立合同跟蹤管理制度,在合同執行前,執行的過程中及執行后對其進行跟蹤,保持信息的順暢。另外,簽訂合同需要雙方反復的磋商,直到取得一致的意見,合同才告成立。所以待合同的主要條款確定后,雙方可以選擇先草簽合同,等其他次要條款確定后,再正式簽訂合同。也可以選擇在簽訂合同前先進行合同的試運作,時間長短根據合作業務的復雜程度而定,讓服務商對企業的物流業務有一個了解熟悉的過程,然后再切換到正式合同來運行。
3.2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是使合同雙方增強互信、加強合作、確保合同簽訂和履行順利進行的平臺。為此,應建立并完善分級信用等級制度,對合同當事人的組織機構、經營現狀、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劃分等級,建立合同對象的商業信用檔案等,并納入日常動態管理。在合同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對于信用良好的單位可給予優先考慮,反之,則從嚴管理。
3.3 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及人員
物流服務購買方和供應方都應建立一支包括經營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管理人員、法律顧問等在內的專業團隊人員,負責合同的訂立、簽訂、實施、控制。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可以一定程度保障物流外包合同管理的連續性和一致性。因為每一位新人員參與外包合同管理都要經過一定的磨合期才能順利開展工作,會破壞整個物流外包管理流程的連續性,專職的合同管理機構和隊伍有利于企業快速積累物流外包管理經驗,不利于企業積累物流外包合同管理方面的經驗和技巧。
物流外包合同涉及物流服務需求方及供應方、服務需求企業的客戶、銷售市場中的顧客,涉及物流活動中的運輸、倉儲、包裝、加工、信息處理、配送、驗收等各環節,過程長、環節多,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有愛崗敬業、有較高的專業素質水平,具備一定的合同談判技巧和心里素質,熟悉業務,掌握合同的有關知識,熟練掌握與合同簽訂、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
3.4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是由合同調研、策劃、談判、擬定合同文本、審核、簽訂、履行、變更或轉讓、終止、存檔的等環節構成。明確合同流程管理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確保每個環節有制度、有落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實施對合同的全過程監督,就要在合同的準備階段、簽署階段、履行階段和履行后管理結算,制定專人進行監督,開展綜合評價,以確保簽約合同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實、條款完備、表示規范、簽訂手續和形式完備,能有效防范于控制合同管理風險,實現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3.5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
企業與第三方物流服務商的合作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雙方經常進行信息交流,通過溝通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這就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信息化管理體系可以通過互聯網或單位內部局域網實現各單位的互聯互通,實現數據的實時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體系的推廣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執行力差、管理人為因素大的問題,能夠有效實現過程管理控制,適時反映合同管理狀況,最終達到對合同管理過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4.結語
物流外包合同是物流外包管理中的重要,也是防范物流外包風險的主要杠桿。物流外包合同管理是物流外包管理的主要內容,它貫穿于整個物流外包過程,物流外包中的成本控制、風險控制、服務質量控制都可以通過合同管理來完成。物流外包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充分體現物流需求企業對物流服務的要求,并使物流服務外包商能完全理解這些要求,從而能幫助企業對貨物、服務及相關信息進行有效率與有效益的流動和存儲的計劃、實施與控制,提高企業客戶的滿意度。加強物流外包合同管理,規范并完善物流合同,實時監督物流外包合同的實施,能有效控制物流外包項目的質量、交貨期、成本,規避風險,減少糾紛,保證按期、按量、按質地完成物流任務。
參考文獻
[1]懷勁柔,崔南方.企業物流外包戰略中的合同管理問題研究[J].物流技術,2006(1)::5-7.
[2]戴艷玲.物流外包風險防范探析[J].經濟師,2010(3).
[3]Barthelemy,J.The Seven Deadly Sins of Outsoucing[J].Academy of Management Executive,2003,17(2).
[4]敬春菊.物流地產項目的風險管理研究[J].物流工程與管理,2011(33).
關鍵詞:保溫系統施工墻體裂縫
中圖分類號:TE867文獻標識碼: A
外保溫施工過程中,多數施工單位對其施工技術掌握不夠,節點部位處理不當、保溫板虛貼、錨固件安裝不到位、耐堿網格布及材料配比使用不當、面層厚度薄遍厚不均勻、或者有偷工減料的現象等等,這些施工質量隱患都會導致外保溫系統面層開裂。如何加強外保溫系統施工質量?如何才能有效得控制外保溫墻面裂縫、滲水等質量隱患?這是外保溫系統材料廠家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都共同關系的話題。
作為國內著名的主要從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等方面科學研究和開發公司――蘇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這幾年已將外保溫系統材料應用到市場當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總結的一套加強施工質量的經驗介紹給大家,以便共同學習。
蘇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作為外保溫系統的材料廠家,將材料應用到市場當中,采取直接供材加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包工包料這兩種方式。在加強外保溫系統施工質量管理方面本院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關。
一、把好外保溫系統材料檢測關
外保溫系統壽命25年,而實際應用到市場上才短短幾年時間,那么材料的性能好壞,是決定外保溫系統壽命的一大因素。我院的外墻外保溫系統具有江蘇省建設廳頒發的推廣證書,并且整個外墻外保溫系統由蘇州市建設局見證取樣,送上海市檢測中心對其外保溫系統的整體耐候性、粘接強度、抗風壓荷載等大型試驗作了全面檢測,各項指標均達到甚至超過現行的JGJ144-2004《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及JG149-2003《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的規定。鑒于目前外保溫市場混亂,魚目混珠、以次充好的現象比較突出;許多廠家連外保溫系統耐候性等大型試驗都未做,又怎么承諾這種產品能達到25年壽命呢?再加上這些外保溫廠家無實際施工經驗,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又如何保證呢?所以,把好外保溫系統材料檢測關是質量管理的第一個環節。
二、把好提供技術指導人員的素質關
派往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人員作為本院外保溫材料研究助理人員,對外保溫系統材料性能有著豐富的經驗,通過他們的專業知識,能對施工單位的一些不規范的操作提出針對性的建議。技術人員不但要知道怎么做,更要知道這個節點這樣做是否合理,當方案變更后,要知道這個方案存在哪些優缺點,如何改進,以利于外保溫施工順利進行。這樣才能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更全面的技術指導服務。
三、把好施工質量的事中控制關
對于素質較差的施工單位,廠家的技術指導人員工作將變得非常艱難。施工單位在利益的驅使下,將工程質量視為兒戲,一味的偷工減料。而監理、甲方目前對外保溫的認識還不夠,都以為現場反正有廠家技術員全程把關,也就容易忽略質量監督。所以每周一次的監理例會,技術指導人員都準時參加,在例會上,技術指導人員可如實將現場外保溫施工存在的質量問題向監理、甲方匯報。技術指導人員先口頭對施工單位提出整改,如不整改,再寫書面聯系單,及時取證,拍照,并抄送監理、甲方。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通常會針對外保溫質量召開專題會來解決。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控制質量,會比廠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更有效果。
四、嚴把包工包料項目經理的技術能力、管理能力關
項目經理是外保溫分包工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其技術能力、管理能力的強弱對一個項目的實施起著重要作用。在質量管理、材料管理、人員管理等等方面必須具備整體協調和全局觀念。所有項目經理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和考核,并取得國家認可的項目經理證書人員方可擔任。
為保證外保溫系統的施工質量,項目經理在質量保證體系通過PDCA的循環原理,實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來達到質量管理或質量控制,對于質量檢查所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或質量不合格,及時進行原因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糾正。真正做到上道工序驗收合格才允許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嚴把外保溫系統施工勞務分包方的質量管理關
認證中心對區政府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了外部審核。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外部審核共有3名審核專家,借調8名內審員參加,審核成員單位16個。從本次審核情況看,各單位高度重視,大部分單位分管負責人能到會接受審核,內審員認真負責,對環境因素及重要環境因素進行了認真識別和評價,收集了適用的法律法規,按照要求對重要環境因素實施了控制和監測測量,確保了區政府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運行,區環境目標、指標和方案得到較好實現。
本次外部審核體系運行情況較好的單位有:區農業局、區安全監管局、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夏莊街道辦事處、惜福鎮街道辦事處。
二、存在的共性問題
(一)環境因素辨識不夠全面,描述不夠準確,排序比較凌亂,缺乏條理性。環境因素的描述要具體、準確,既要描述活動/服務,又要將對水、氣、聲、渣以及能源資源的耗用等方面的影響進行精準的描述,以便于采取針對性的控制措施,不能泛泛而論。
(二)對環境因素及與環境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更新不夠及時。環境因素辨識是動態的過程,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控制,應該較前有所變化,如有消除的、降級的、新增的等,從提供的環境因素清單難以判斷體系運行的績效。
(三)對環境因素、環境重要因素沒有重新識別,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沒有結合年度工作任務重新制定,而只更改一下時間,曝露出部分單位走過場、負責人把關不嚴的問題。
(四)提供的《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中目標、指標量化程度不夠,管理方案資金預算不明確。
(五)定期進行的環境檢查雖有檢查記錄,但對發現的問題沒有跟蹤復查的相關證據。
(六)提供的演練資料里,沒有對演練效果進行總結和評價的證據。
三、整改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要到區推進辦領取各單位外審問題清單,根據外審中存在的問題,查找造成問題的原因,采取具體措施,對外審中存在的共性及個性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切實增強體系文件的可操作性,并將整改情況加蓋單位公章后于4月5日前報區推進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