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集鎮企事業單位用地補償費用管治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本文件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本鎮集鎮企事業單位征用的土地(道路建設用地除外)。國家工程項目征用土地,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村級用地可參照本文件執行。
二、本鎮集鎮企事業單位用地,繼續實行一次性有償征用。實行一次性有償征用后,對被征地單位的村民,不再轉作鎮居民,不再指令性地安排工作,也不再實行糧、油、草差價補貼及其它補貼。
三、土地補償費用計算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省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按照該條的具體規定,本鎮耕地征用費的計算標準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產值的8倍計算。為了規范操作,對本鎮范圍內土地年產值計算實行統一標準,不論是水田、旱田、河面,一律以稻麥兩熟計算,每畝土地(河面)的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為1200元。以此為標準,土地補償費以每畝土地年產值的8部和實際征用土地面積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同樣以每畝土地年產值1200元為標準,按每畝土地年產值的8倍和實際征用土地面積計算。
征用未利用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按夏熟作物每畝300元,秋熟作物每畝500元標準結算。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征地時發生的實際損失和原規定執行。
(四)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費的權屬關系主分配使用: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組所有,村保管,鎮監督的原則執行。
2、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應儔老鴉村民的養老保險。
3、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扣除養老保險金后的剩余資金要實行專戶存儲,保值增值,其增值部分用于對村民的生活補助。具體操作由村民小組按一事一議的方式決定。
4、青苗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直接結算兌現到農戶。
四、農業稅負擔問題:按征用土地時實際負擔水平。誰征用、誰負擔,并附國家調整農業稅負擔水平而調整。
五、園區征地的操作原則:連片預征,分步實施,按實結算,兼顧利益。即:園區建設用地采用連片預征的辦法進行,對預征用未用土地采用每年每畝400元的標準,按實際用地月份結算到農戶。
六、按政府原文件規定已享受鄉鎮居民待遇、尚有剩余土地的村民小組,征用土地綜合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200元,青苗費補償標準為夏熟每畝300元、秋熟每畝500元。已享受返銷糧且剩余土地在人均0.45畝(含0.45畝)以下0.2畝以上的村民小組,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每畝2200元,綜合補償費為每畝1200元,秋熟每畝500元;當人均土地低于0.2畝時,可享受原鄉鎮居民待遇。
七、對政發[]7號文件后被園區征用土地的任九房村、新元村中才享受鄉鎮居民待遇的村民小組,可按本文件規定,在年3月底前提出書面申請,由全村村民簽字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改變結算方式,一次性結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同時終止鄉鎮居民待遇。
八、本文件自年1月1日起執行,鎮人民政府以前所發文件的條款與本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本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