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出口外貿的隱含能及影響因子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引言
出口貿易隱含能(energyconsumptionembodiedinexports),即為了生產出口產品而在生產國的整個生產鏈中直接和間接消耗的能源。出口貿易一直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柱,但是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以“兩高一資”產品為主、以量取勝的粗放型出口增長模式,卻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出口貿易隱含能。
近年來,隨著國際社會對于能源和氣候變化問題的日益重視,一些學者開始研究各國進出口的隱含能源及隱含碳,以此說明為了各國進出口貿易中隱含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Wyckoff和Roop(1994)認為各國在設計溫室氣體控制政策時忽視了國際貿易流動中隱含碳排放的重要性,他們估算了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英國和美國這6個OECD國家在制造業產品進口中隱含的碳排放量,以考察高碳產品進口是否應該引起重視。測算結果顯示制造業產品進口隱含碳排放占這些國家碳排放總量的13%左右,表明這一問題非常重要,并基于這一發現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Chung和Rhee(2001)利用投入產出模型估算了1990年日本和韓國的CO2排放量,并分析了國際貿易對這兩個國家CO2排放量的影響。結果顯示:盡管韓國CO2排放量的絕對水平要明顯低于日本,但韓國總的CO2排放強度卻大大超過日本;韓國出口到日本產品的CO2排放強度要明顯高于日本出口到韓國產品的CO2排放強度,并且這兩個國家出口到世界其他地區產品的CO2排放強度要高于兩國雙邊貿易產品的CO2排放強度。Machado、Schaeffer和Worrell(2001)利用投入產出模型方法估算了1995年國際貿易對巴西能源消耗和CO2排放量的影響,結果顯示1995年非能源商品進出口隱含的能源消耗分別占巴西當年能源消耗量的10%和12%,而1995年非能源商品進出口隱含的CO2排放量分別占到了巴西當年CO2排放總量的10%和14%,表明1995年巴西在非能源商品國際貿易方面不僅是隱含能源的凈出口國和隱含碳的凈排放國,而且巴西出口每掙1美元要比進口每花費1美元多消耗40%的能源并多排放56%的CO2,從而提醒巴西決策者應該關注國際貿易對國內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附加影響。另外,也有學者針對中國進出口貿易中隱含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展開了研究。陳迎等人(2008)利用基于投入產出表的能源分析方法,定量研究了2002-2006年我國外貿進出口商品中的隱含能源消耗。其研究結果表明:我國是外貿商品進出口隱含能源的凈出口大國;2002年,我國出口隱含能源總量約為4.1億噸標煤,扣除進口隱含能源1.7億噸標煤后,隱含能源凈出口量達2.4億噸標煤,約占當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16%,凈出口隱含碳排放1.5億噸;隨著我國外貿進出口的快速增長,在不考慮部門投入產出結構性變化的條件下,2006年我國凈出口隱含能源約為6.3億噸標煤,比2002年增長162%;此外,該研究還依據測算結果對其政策含義進行了探討。齊曄等人(2008)利用采用投入產出法,估算了1997-2006年中國進出口貿易中的隱含碳。該研究對進出口商品都采用中國的碳耗水平所做的保守估計發現:1997-2004年,我國凈出口隱含碳占當年碳排放總量的比例在0.5%-2.7%之間,2004年之后迅速增加,到2006年該數字達到了10%左右;按照日本的碳耗效率對進口產品進行調整后的估計發現,中國通過出口為國外轉移排放的碳數量更為驚人;1997-2002年我國隱含碳凈出口量占當年碳排放總量的12%-14%,到2006年該數字達29.28%;基于上述發現,作者指出國際社會一味對中國增長的碳排放進行指責是不全面的。LinandSun(2010)利用投入產出分析方法分析了中國進出口貿易中隱含的CO2排放量。結果顯示:2005年,中國出口隱含CO2排放量為33.57億噸,進口隱含CO2排放量為23.33億噸,電力及水泥行業對隱含CO2排放量的貢獻分別為35%和20%。該研究指出在目前的氣候政策及國際貿易規則下存在碳泄露,需要建立新的全球框架分配排放責任;中國應該努力提高能源效率、實施電價改革并且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特別在水泥行業推廣應用新技術將有助于降低中國的CO2排放量。這些研究為科學測算我國出口商品中隱含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做出了貢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我國作為制造大國實際上為滿足全球消費市場的需求承擔了一部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為了進一步分析近年來中國出口貿易隱含能不斷增長的原因,本文首先基于投入產出分析方法對我國2002-2007年出口貿易隱含能進行了測算,然后基于對數平均迪氏指數法logarithmicmeanvisiaindex,簡稱LMDI),將影響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動的因素分解為規模效應、結構效應和技術效應,并分析這些因素變化對于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化的貢獻,最后提出了我國降低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幾點政策建議。
二、模型方法與數據處理
(一)出口貿易隱含能的計算方法
出口貿易隱含能指的是我國出口商品生產過程中所有直接和間接消耗的能源,包括產品上游加工、制造、運輸等全過程所消耗的能源。
(二)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化影響因素的分解方法本文采用可對所有因素進行無殘差分解的LMDI方法(Angetal.,1998),將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化的影響因素分解為規模效應、結構效應和技術效應,具體如下:
(三)數據來源及處理
本研究主要需要兩方面數據:中國各年投入產出表和分部門能源消耗數據。在投入產出表方面,本文選取了2002、2005和2007年中國42部門投入產出表,由于投入產出表都是按當年生產者價格計算,為消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必須將現價投入產出表轉化為可比價投入產出表。因而,需要將2005年和2007年的投入產出表轉化為以2002年現價為基準的可比價投入產出表。
在此參考李強和薛天棟(1998)編制可比價投入產出表的方法,首先計算2005年、2007年各部門相對于2002年的價格縮減指數。如農業部門利用“農副產品類購進價格指數”,以2002年的農業產品價格為100,計算2005年農業相對于2002年的價格縮減指數。而工業部門則利用“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以2002年的各類細分工業品出廠價格為100,分別計算各工業細分行業可比價的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作為該部門的價格縮減指數。如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利用2002-2007年的“煤炭工業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為縮減指數作為調整。至于批發和零售貿易業以及其它社會服務性行業,統一用“消費者價格指數”作為價格縮減指數。由于總產出等于總投入,兩者均用“國民生產總值縮減指數”,以2002年的國民生產總值為100,對2005年和2007年各行業的總投入和總產出進行調整,而中間投入則為各部門經價格調整后投入之和,然后利用各部門的總投入(總產出)減去相應的中間投入得到各部門的可比價增加值,從而得到2005年和2007年的可比價投入產出表。
在對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進行部門分解分析之前,本文首先將中國投入產出表中的部門分類合并成28個部門(見表1)。各年分部門能源消耗數據來自《中國能源統計年鑒》以及中經網統計數據庫,各年分部門出口貿易數據則直接取各年可比價投入產出表中的出口數據。
三、計算結果及討論
(一)出口貿易隱含能及其分析
表2是基于上述方法計算得到的我國2002-2007年出口貿易隱含能。從總量來看:2002、2005和2007年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分別達到了4.24億噸標煤、9.73億噸標煤和10.81億噸標煤,依次占當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的26.60%、41.23%和38.54%;計算結果表明出口商品的生產已經成為我國能源大量消耗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在擴大出口獲得經濟增長的同時也消耗了國內大量的能源資源,加重了國內能源短缺的局面。從增長幅度來看:2002-2005年我國能源消耗總量增加了48.06%,同期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長幅度卻高達129.48%,表明這期間國內能源消耗總量呈現出繼續擴大的趨勢,且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長幅度明顯高于國內能源消耗總量的增長幅度;2005-2007年我國能源消耗總量增加了18.86%,同期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長幅度則為11.10%,盡管這期間我國能耗總量及出口隱含能仍然有一定幅度的增長,但增長幅度相比2002-2005年明顯放緩,這表明隨著我國從2005年開始為了實現“十一五”期間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控制目標而實施一系列較為嚴格的節能減排措施,國內能源消耗總量及出口隱含能加速增長的趨勢得到了初步遏制。
接下來看看2002-2007年各部門的出口貿易隱含能,參見表3。盡管隨著時間變化存在輕微波動,但整體上來看2002-2007年對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貢獻最大的6個工業部門為: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化學工業;紡織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金屬制品業。2002、2005及2007年這6個部門對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貢獻率分別為50.74%、57.93%和61.85%,在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中占據重要份額并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
(二)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化的效應分解分析
2002-2007年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化的效應分解參見表4:2002-2005年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增加了54918.49萬噸標煤,2005-2007年則增加了10840.54萬噸標煤;其中,2002-2005年規模效應的貢獻值為50876.17萬噸標煤,2005-2007年則為31089.4萬噸標煤,表明這期間在其他因素不變的前提下,出口規模的擴大導致了國內能源消耗量的顯著增加;整體上來看,2002-2007年結構效應也促進了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加,但幅度相對規模效應而言要小很多,說明這期間結構因素對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變化影響還比較有限;至于技術效應,在2002-2005年其對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變化的影響雖然為正但幅度較小,而2005-2007年正是由于技術效應的反向作用才導致了這期間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加幅度相比2002-2005年明顯下降,表明技術效應是促進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下降的重要因素。
本文還進一步考察了2002-2007年各部門出口貿易隱含能的效應分解,也就是影響因素分析,計算結果表明對于絕大多數部門而言,2002-2005年占主導地位的是規模效應,2005-2007年則是技術效應,它們分別是導致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在2002-2005年大幅增加、2005-2007增幅明顯下降的主要原因,結構效應在這兩個時期對各部門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影響則隨著部門不同而不同,且影響程度總體上不及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為節省篇幅,本文僅就對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貢獻最大的6個工業部門做進一步分析,其效應分解的情況參見圖1。具體分析如下:
1.對于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2002-2005年規模效應的正向促進作用最大,達到8966.3萬噸標煤,該行業出口規模龐大是其出口貿易隱含能在各行業中排名第一的主要原因,技術效應雖為負但減排程度有限(-574.27萬噸標煤);2005-2007年則是技術效應的反向削減作用最大(為-8086.3萬噸標煤),超過規模效應(6119.74萬噸標煤)和結構效應(1811.34萬噸標煤)之和,直接導致了此期間該行業出口貿易隱含能的下降;結構效應在這兩段時間內都為正,且2002-2005年達到了5854.34萬噸標煤,說明該行業出口結構對于其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加也有著明顯促進作用。
2.對于化學工業,規模效應在2002-2005年及2005-2007年均為正,且幅度較大,說明出口規模是導致該行業出口貿易隱含能增長的重要因素;技術效應在2002-2005年為正(876.76萬噸標煤)而2005-2007年為負(-2114.58萬噸標煤)的計算結果表明技術進步對于該行業2005-2007年出口貿易隱含能增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而結構效應在2002-2005年為負(-1183.98萬噸標煤)而2005-2007年為正(296.2萬噸標煤)則說明該行業出口結構的變化對其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影響由削減反而變成了增加。
3.對于紡織業而言,考察2002-2005年及2005-2007年不同效應對其出口貿易隱含能所起的作用:規模效應是正向增加;技術效應2002-2005年為正(325.21萬噸標煤)但2005-2007年為負(-1462.08萬噸標煤),而結構效應則是2002-2005年為負(-904.35萬噸標煤)但2005-2007年為正(809.78萬噸標煤),這一點與化學工業的情況類似。
4.對于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規模效應依然是導致該行業出口貿易隱含能增長的重要影響因素,技術效應由2002-2005年313.56萬噸標煤變為2005-2007年-468.87萬噸標煤的事實表明技術進步在2005-2007年對該行業起到了顯著的節能作用,而結構效應在這兩段時期內由負變正則說明該行業出口結構的變化反而導致其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增加。
5.對于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金屬制品業這2個行業而言,2002-2005年與2005-2007年的規模效應始終為正,而技術效應則由正變為負,表明這兩個行業出口規模擴大起到了增加出口貿易隱含能的作用,而技術變動對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影響則由促進變為抑制,表明2005-2007年技術進步起到了降低出口貿易隱含能的作用。這兩個行業不同的是:對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而言結構效應始終為正且增加,而金屬制品業則是由正變負,說明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出口結構的變化不利于其出口貿易隱含能的降低,而金屬制品業則相反。特別地,對于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而言,2005-2007年由于其結構效應為正且數值較大(4264.26萬噸標煤),再加上規模效應(2252.10萬噸標煤),二者的正向促進作用要明顯高于同期技術效應導致的節能作用(-1060.25萬噸標煤),從而導致2005-2007年該行業出口貿易隱含能仍有較大幅度上升。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一)主要結論
上述分析表明,我國在生產大量工業產品并用于對外出口的同時,卻消耗了國內大量的能源,加劇了國內能源供應緊張的局面。歸納起來看,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較高的主要原因來自于如下三個方面:
1.出口結構不合理。我國出口結構可歸納為“四多”和“四少”,即: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強度大的產品出口多,能源消耗強度低、污染排放強度小的產品出口少;產業鏈低端產品出口多,而產業鏈高端產品出口少;傳統產業出口多,高新產業出口少;貨物貿易出口多,服務貿易出口少(胡濤、吳玉萍等人,2008)。近年來,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宏觀調控力度,我國出口貿易結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調整和優化,但距離發達國家的水平還有較大差距。
2.出口產品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我國出口產品的直接或完全能耗系數較高,能源利用效率低下。以2007年的能耗水平為例,我國煤炭生產電耗相對于國際先進水平相差41.2%,火電供電煤耗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是14.1%,鋼可比能耗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9.5%,水泥綜合能耗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24.4%,原油加工綜合能源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50.7%,直接導致我國在生產大量出口工業產品用于出口的同時也消耗了國內大量能源。
3.出口總量增速快。2002至2007年,我國的出口總量平均每年以25%左右的速度增長,這種高速增長大大拉動了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高能耗產業的發展。通過LMDI分解模型我們不難發現,2002-2007年國內很多行業出口貿易隱含能出現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規模效應的作用,也就是出口規模的迅速擴大。
(二)降低我國出口貿易隱含能的外貿政策建議
1.對高耗能行業的產品加征出口環節關稅,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產品的出口退稅。我國從2007年6月1日起對142種“兩高一資”產品開始征收出口關稅,并從2007年7月1日起取消了553項“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退稅。2010年12月,財政部又發文繼續以暫定稅率的形式對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屬等“兩高一資”產品征收出口關稅。目前我國征收出口關稅及出口退稅的產品涉及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產品,包括煤炭、焦炭、原油、陳品油等能源性產品,粗鋼、鐵合金等鋼鐵類產品和鋁、銅等有色金屬和稀土金屬等,并對減少這些產品出口、調整國內產業結構、降低能源和資源消耗起到了初步成。
但是,還有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產品尚未納入其中,并且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于2008年下半年開始調整出口政策,連續7次提高出口退稅率,降低出口信保費率,并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這些出口政策的調整對于國內“兩高一資”產品的生產和出口也將產生影響。有鑒于此,“十二五”期間我國應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低附加值產品的出口,對煤炭、石油、金屬礦、煉焦、化工、冶金等重點耗能行業的產品加征出口環節關稅,并取消對這些行業產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2.實施鼓勵高耗能產品進口的外貿政策,促進國內節能減排。2010年12月,財政部發文表示自2011年1月1日起對中國進出口關稅稅目稅率進行部分調整,其中600多種資源性、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產品將享受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我國應制定相關政策,進一步鼓勵進口“兩高一資”產品,滿足國內市場需求,替代國內生產,促進國內節能減排。例如,我國應進一步鼓勵進口廢舊鋼鐵,出臺進口生鐵及其它重化工產品的政策措施,實現進口替代,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以減少這類產品在國內生產所導致的能源消耗,促進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可以通過降低關稅、進口退稅、減免進口增值稅等方式,以經濟手段刺激這類產品的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