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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鎮各有關部門:
為維護國家稅法的嚴肅性,加強我鎮財源建設,強化稅源監控和零星稅源征管,營造公平、公正的依法納稅環境,確保地方財政收入穩步增長,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就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堅持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以強化征管、堵塞漏洞、增加收入為目的,以社會化綜合治稅為手段,積極適應稅收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全面構建“政府主導、稅務主管、社會協助、應收盡收、公平稅負”的綜合治稅新機制,在抓好主體稅源征管的同時,抓大不放小,針對地方稅收征稅對象多元化、零散稅源易漏難管、征收成本高的現狀,在規范管理的前提下,充分提高村(居)積極性,加強對零散稅收的稅源監控,協助稅務部門強化征管工作,促進全鎮工商稅收持續增長。
二、組織領導
鎮成立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陳嶸嶸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陳斌同志、國稅第四分局吳新華同志、地稅第七分局陳永華同志、財政所黃曉峰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
三、工作內容
1、稅源信息采集
各村(居)按照鎮協稅護稅領導小組的要求,每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本村(居)范圍內的稅源信息,具體包括:村(居)轄區內新辦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信息;村轄區內路渠、護坡、橋梁及零星建設工程項目;個人及村屬集體房屋出售、出租及裝飾裝修項目;自有經營用房信息;無證經營、流動經營業戶信息;集貿市場零售行為;農村土地用于第二、三產業信息;本村(居)招引并正式運營的新辦項目等等。信息內容必須反映真實情況。
2、稅源信息整合及移交
鎮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村(居)上報的稅源信息進行匯總、核實。同時,按月將匯總稅源信息及征收預測數移交國稅第四分局和地稅第七分局。
3、依法征收
國稅第四分局和地稅第七分局除根據已掌握的稅源信息進行征收外,還須按照鎮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的稅源信息依法進行征收,做到應收盡收。如征收力量不足,鎮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根據《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協調安排。
四、考核獎懲
1、通過稅源信息采集新增的稅收,當年鎮財政分成部分的30%獎勵給提供信息的村(居)。考核以上一年工商稅收為基數,自2013年起,基數按環比5%確定。
2、漏報稅源信息或不真實提供稅源信息,造成國家稅收流失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村(居)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通過強化稅收征管,我鎮工商稅收在上年基礎上有較大幅度增長(剔除引稅部分后測算),將給予國稅第四分局和地稅第七分局有關人員一定獎勵,獎勵辦法另定。
4、鎮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國稅第四分局和地稅第七分局移交稅源信息后,如實際征收數與預測數差距較大,鎮協稅護稅領導小組應分析具體原因,及時與有關分局溝通,必要時可將有關情況以黨委政府名義通報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同時抄報市委市政府有關負責人。
5、本意見考核獎懲辦法從文件下發之日試行至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