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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督察大隊在上級督察部門的領導下,按照《2014年督察工作要點》的要求,通過強化督察杠桿的作用,推動全過程抓落實,推動督察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深化和提升。2014年,督察大隊共出動警力人次,督察基層單位個次,檢查民警人次,糾正警容風紀人次,發現問題個,提出建議條,辦理維權案(事)件起,督辦案件起。現將主要情況總結如下:
一、以“三項建設”為中心,狠抓重大警務部署措施的落實
(一)開展期間安全保衛工作專項督察,確保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
期間,我局督察隊充分認識到確保期間全市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既是黨和人民賦予公安機關的重大政治任務和神圣職責,也是對公安機關的考驗。認真按照局黨委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基層開展現場督察,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期間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此次專項督察,出動警力人次、公開檢查了個單位(次)、民警人、電話倒查民警去向情況個單位,從而確保政令、警令暢通,有效防止民警不發生違法違紀案件,使各項公安保衛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開展“公安民警大走訪”愛民實踐專項督察,為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打下堅實的根基
按照統一部署,我局通過廣泛征求意見、改進公安工作,立足公安職能、積極排憂解難,建立長效機制、掛鉤聯系幫扶,不斷豐富載體,以實際行動落實公安機關愛民措施。通過“大走訪”,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一步打牢廣大民警維護人民權益的思想根基,有效地建立了適應公安工作需要、符合時代特征的和諧警民關系,取得了明顯成效。共督察單位個次,位民警共上門走訪群眾人,完成全部走訪任務的%,共召開工作匯報會場次,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場次,開展警民相約警務室活動場次,收集群眾意見建議條(采納條),幫扶困難弱勢群眾人,幫教人,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起,排查整治治安隱患處。
(三)開展執法安全和執法問題“自查自糾自改”活動專項督察,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督察隊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加強辦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規定》的重要部署,通過圍繞執法活動,特別對傳喚、繼續盤問、拘留、逮捕及監視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使用情況和候問室、審訊室、拘留所、看守所等關乎人身安全場所開展現場督察,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堅決防止非正常死亡問題的發生,進一步推進我市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促進和諧警民關系。共出動督察警力個次,督察單位個次,檢查民警人次,詢問在押人員或嫌疑人共人,對在押人員進行體表檢查人,檢查監控探頭個,審訊室個。
(四)圍繞專項斗爭、專項整治等積極開展現場督察
上半年來,我隊采取隨警督察、隨案督察和現場督察等方式,結合實施方案要求,我隊不斷加大明查暗訪力度,認真開展對打黑除惡、社會治安整治、打擊假幣犯罪、打擊販賣火車票違法犯罪、打拐等專項斗爭等重大警務行動的現場督察。督察中,我隊注意提醒督促各單位采取有針對性的得力措施,進一步保證專項斗爭和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落到實處。
(五)對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督察
上半年,我們主要對春節、清明、五一等重大節假日期間的值班備勤及高考等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開展現場督察,確保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部署、措施落到實處及政令警令的暢通,保質保量地完成局黨委要求和上級公安機關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抓好執法活動中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的現場督察,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一)強化對規范接處警、接待群眾等情況的現場督察
針對省廳2010年群眾滿意率測評通報中群眾集中反映出警慢問題,我督察大隊根據我局關于認真做好接處警、接待群眾和進一步規范值班備勤工作等通知的要求,采取視頻監控和現場跟蹤督察等形式,對指揮中心接、轉警情況及接處警單位的出警速度、服務態度、出警人員的攜帶單警裝備情況、出警人員熟悉警情處置流程以及現場取證等情況進行現場督察,促使廣大民警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徹底解決民警出警慢、態度不好,辦案不及時等問題,堅決杜絕有警不接、接警不出、出警遲緩、推諉扯皮、搪塞群眾、不按規定進行警務反饋等問題的發生。
(二)強化對監所、審訊等場所安全管理使用情況的現場督察
針對夏季的這個季節里最容易引起監所在押人員和被拘留人員的情緒波動而發生自殺、自殘、逃跑等事故的情況,迅速啟動預警督察工作機制,積極采取夜間突擊檢查、實地公開檢查等督察方式,對看守所、拘留所的監管情況以及各派出所、治安、經偵、禁毒、刑偵部門的審訊場所使用管理情況開展專項督察,全面加強民警隊伍的思想政治、紀律作風和執勤執法建設,進一步強化監所、審訊場所的安全管理,杜絕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和在押、被拘留人員非正常死亡等事件發生,確保我局開展的“打盜搶抓逃犯”、“打黑除惡”等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全力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三)強化對公安機關如實立案統計工作和案件回訪的現場督察
督察隊始終把對如實立案工作作為執法督察的一項重要內容放在突出位置,在督察中,有效地結合“三項建設”、爭創“無違紀基層單位”長效機制建設等工作開展現場督察,積極主動與相關業務的警種、部門聯系溝通,并通過核對指揮中心刑事類接報警數與錄入刑偵信息系統案件數,檢查臺帳、抽查卷宗、倒查信訪件及已破案件等形式檢查了刑偵、治安、禁毒、經偵和各派出所等相關業務單位。通過督察,督促和推動公安機關如實立案統計工作的落實,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刑事案件如實立案統計規范,強化對刑事案件立案信息如實進入系統的責任落實。
(四)積極配合法制部門開展執法質量考評現場督察
督察隊經常性地深入執法執勤第一線,對采取強制措施是否得當、立案是否及時、調查是否到位、辦案程序是否合法等情況進行現場督察。積極參與到執法質量考評工作中,與法制部門對各單位接報警臺帳登記、采取強制措施、使用法律文書、規范辦案程序等方面進行檢查,并對考評過程進行監督,保證了考評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促進了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三、繼續抓好內部管理和服務窗口的督察,促作風養成,建長效機制
(一)積極開展“五條禁令”等執行情況的現場督察
我督察隊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安排部署,結合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實際,堅持日常工作的明查暗訪,積極采取隨警督察、現場督察、專項督察、電話督察、溫馨提示等多種形式,迅速組織督察民警加強對各基層單位及民警值班備勤、槍支使用管理、遵守交通法規、執行“五條禁令”等方面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收到了良好的督察效果。先后組織專項督察次,出動警力人次,檢查局屬單位個次,檢查民警人次,暗訪餐飲、娛樂場所家次,督察中沒有發現民警違反“五條禁令”等警令禁令現象。
(二)開展窗口服務質量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實情況的現場督察
為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市局黨委2014年“求真務實鑄忠誠、親民愛民系民心、重拳出擊保平安、人民滿意見真情”公安工作思路,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工作大局,我局督察隊結合日常紀律作風建設督察對各窗口單位服務質量進行督察,促使全體民警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服務理念,提高公安機關窗口服務質量,扎實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措施。
(三)對適用繼續盤問規定及貫徹落實“三項治理”工作措施情況開展現場督察
我督察隊把此項工作作為對執法辦案單位日常督察工作內容,結合執法安全和執法問題“自查自糾自改”專項督察活動開展現場督察,鞏固“三項治理”工作成果,促進我市公安機關不斷完善“三項治理”工作措施,杜絕“三類問題”的發生,不斷提高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辦案水平。
(四)經常性地開展公安機關武器警械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項督察
我隊把武器警械管理使用作為日常督察工作重點,為堅決杜絕各類涉槍違紀違規案件的發生,不斷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對一線基層單位槍支警械佩帶、使用和管理進行現場督察。據統計,上半年來現場督察槍彈庫個次,檢查槍支支次,發現問題件,提出建議條。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督促整改,并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的領導,促使武器警械管理使用規范制度化。
(五)認真開展對警車、警用標志管理使用的現場督察
為進一步規范警車、警用標志的管理使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車管理規定》要求,認真開展專門督察,督促各單位認真學習,自覺遵守,全面整改提高。
四、認真受理群眾檢舉控告和現場處置涉警事件,規范完善查處和維權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督察查辦群眾投訴、舉報、信訪工作制度,加強公安執法服務監督,本著“認真受理、認真對待,認真調查、公正處理”的原則,充分發揮督察的職能作用,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監督,通過不斷思考、總結、完善各項工作機制,積極化解了各種社會矛盾,保障了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同時在日常受理工作中,督察民警還確立了執法維權理念,堅持首問制度,堅持首接首辦,以人民群眾滿意為目標,熱情受理、認真查辦、及時回復,使得部分投訴件在我們的解釋過程中,即受理案件之初就得到解決,對基層所隊的確存在問題的不袒護,指出其問題和不足,提出建議,指出整改方面,提高執法為民的水平,對警民之間存在交流上誤會的投訴件,卻做“和風細雨”取得投訴群眾最大諒解,化解警民矛盾于無形。今年上半年,未受理群眾投訴,同時還辦理了維權案(事)件起,治安拘留人,保障和維護名民警的正當執法權益,有力維護了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和公安民警執法正當權益。
總的來說,上半年以來,我局督察隊按照上級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對服務保障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局黨委和上級督察部門的充分肯定。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對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我們的工作還有不小的差距,還存在諸多的不符合、不適應的問題。突出表現在:
1、督察隊伍自身建設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督察民警存在對其他警種業務不熟悉,發現、處理和解決問題能力相對薄弱,對新出臺的法律法規掌握不多;特別是在抓發現問題的整改方面,較真碰硬的力度不夠,為業務部門提供服務幫助、為問題單位督促落實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2、對各單位開展工作指導力度不夠,工作上聯合和配合主動性不夠強,沒有充分發揮基層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
3、督察警力不足,督察任務又繁重,制約了工作的開展;
下半年,我局督察隊要以全省公安警務督察工作座談會精神為指導,繼續圍繞維護社會穩定這個主線,立足服務保障,積極融入大局,把抓落實、確保政令警令暢通作為自身天職,把促進執法規范、提高執法能力作為根本職責,把樹立優良警風、維護公安形象作為經常性任務,扎實有效地開展督察工作,為保平安保穩定、促和諧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