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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式教學模式(PBL)是一種以問題為導向的教學方法,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新型教育模式,這種方法主要將臨床實驗問題作為基礎,以全體護理學生為主體,通過分小組討論的方法,在指導護理實驗教學教師的參與下,圍繞特定的護理學專題或者具體的研究病例進行臨床診治和護理方法等問題的深入研究和學習過程[1]。隨著廣大人民健康模式觀念的更新,整體化和系統化的護理已經成為社會需求,對護理人員的創新能力,溝通交流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礎護理學是護理教育的主題,傳統教育模式往往無法達到綜合培養的目標[2]。因此,如何調動護理學生對基礎護理學的學習積極性,激發學生對本學科的興趣成為了教學過程中的一個較大的問題。本研究通過對近1年于本科實習的護理專業學生進行PBL模式教學,效果卓著,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入選2013-2014年于本科實習的護理專業學生90人作為研究觀察對象,將入選受試學生隨機分為觀察組48人和對照組42人,分別應用PBL模式和傳統教學模式。
1.2 方法 對照組采用傳統教學法,進行以理論講授為主的教學,由教師向學生進行課程講解和示范護理實驗知識,進行實驗教學。而觀察組則采用問題式(PBL)教學法,具體方法如下:(1)帶教老師根據具體的教學內容設計適當數量的問題,于前一課時交給學生,組織學生復習教學內容并查閱相關文獻資料,同時提供系列開放性問題,此為提出問題具體步驟;(2)要求學生利用業余時間進行資料的查詢,通過大量資料的篩選尋求最佳答案,將入選學生進行隨機分組,針對具體問題以小組為單位進行展開式討論,指導教師對學習任務進行劃分,制定學習計劃,引導學生發揮團隊精神進行共同分析和思考問題,進而解決問題;(3)完成學習后帶領學生在實驗室進行護理實驗實踐操作聯系,分小組進行討論;(4)帶教老師對每組討論進行點評,對問題進行總結和分析,使得學生對學習內容認識更加深刻,鼓勵學生對相關問題進一步分析和探討,各小組間交流學習經驗,取長補短,帶教老師進行總結,對討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揚長避短;(5)根據每組學生的討論內容匯總記錄,形成實驗報告。
1.3 觀察指標 (1)階段考核成績為百分制,對所學內容進行總結并建立考試題庫,通過計算機隨機抽取命題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以下三個等級:大于80分為優;60分至80分為良;60分以下為差;(2)針對學生實驗報告進行分析,對綜合素質進行評定;(3)對學生進行教學方法評價問卷調查,從課堂氣氛、學生間溝通、師生間溝通、主動參與四方面進行調查,每項0~5分,程度隨分數升高而增加。
1.4 統計學處理 應用SPSS 16.0統計分析軟件進行數據分析,計數資料以百分數表示,采用 字2檢驗;計量資料以(x±s)表示,采用t檢驗,以P
2 結果
2.1 階段考核成績 觀察組學生考試成績優良率為95.83%,對照組學生考試成績優良率為71.43%,兩組學生階段考核成績優良率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字2=5.71,P
2.2 實驗報告成績 觀察組學生實驗報告成績為(92.69±3.86)分,對照組為(84.64±4.15)分,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5.28,P
2.3 教學方法評價情況 對兩組學生進行教學方法評價問卷調查,分別在課堂氣氛、學生間溝通、師生間溝通、主動參與方面進行評估,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問題式教學法(PBL)于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被美國的神經病學教授Barrows在麥克馬斯特大學首次提出,并將其引入醫學教育領域[3-4]。而后Schmidt 教授詳細論證了PBL模式的優點,并倡議在醫學教育中應用PBL模式作為傳統教學的補充教育方法。直到上個世紀末,在美國,70%的醫學院已不同程度地采用了PBL模式進行教學,歐洲部分醫學院也開始進行問題式教學法的課程[5];1994年英國曼徹斯特醫學院在1~4年級的教學中全面采用了PBL模式。目前,PBL已經成為國內外較為流行的一種教學方法并多學科廣泛應用[6-7]。PBL模式又稱“基于問題式學習”,是以臨床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以學生為主題,老師為主導,圍繞某臨床實際問題等,通過小組討論的方法進行的研究性學習[8]。PBL模式是縱向教學方法的一種,其以精心選擇和設計的與學習內容密切相關的問題為主要內容,通過理論和臨床雙方面的拓展橫向知識,在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同時使得學生對基礎知識深刻了解,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促使學生更多地進行自主學習,練就更加熟練的臨床問題處理本領[9]。
【關鍵詞】高血壓;慢性病管理模式;預防并發癥;價值分析
【中圖分類號】R54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6851(2017)06--01
高血壓是一種臨床上常見的疾病,也是一種典型的慢性疾病,近年來,隨著環境的破壞,該病的發病率明顯上升,這種慢性疾病,難以治愈,需要長期服用藥物進行血壓控制,因此,針對該病的管理模式非常的重要,能夠有效降低患者并發癥的發生[1]。為探討高血壓慢性病管理模式對于高血壓并發癥的預防效果,特選取90例高血壓患者作為此次研究對象,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選用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間在醫院進行治療的90例高血壓患者作為此次研究對象,并依據治療方案的不同分為觀察組與對照組,每組45例,其中,對照組患者男26例,女19例,年齡31-66歲,平均年齡為(50.21±1.26)歲;觀察組患者男28例,女17例,年齡31-69歲,平均年齡為(50.24±1.23)歲。兩組在性別、年齡等方面的基本資料進行組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納入標準:①確診為高血壓患者;②均屬自愿參與,簽署知情同意書。排除標準:①嚴重器官功能不全者;②精神疾病患者;③不簽署知情同意書者。
1.2 方法
對照組患者應用常規療法,給予患者血壓檢測、高血壓知識宣教等。
觀察組患者應用慢性病管理模式,措施為[2]:①針對患者的性別、性別、身高等資料建立完善的管理檔案,方便查看。②健康鍛煉:根據患者的實際病況,引導患者形成正確的運動鍛煉,提高身體素質。③根患者血壓監測的結果,制定合理的飲食方案。④定期為患者進行疾病相關知識的培訓,提升知曉率和依從性。⑤密切監測患者的血壓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1.3指標觀察 觀察分析兩組患者治療前后舒張壓、收縮壓變化情況、并發癥發生情況。
1.4 統計分析 將數據錄入excel表格之中,用SPSS18.0軟件實施統計分析,用(±s)來表明計量資料,用檢驗計數資料,P值
2.結果
2.1 兩組患者治療前后舒張壓、收縮壓變化情況
治療前,兩組患者的舒張壓、收縮壓進行組間比較,差異不存在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兩組患者的血壓明顯好于治療前,觀察組明顯好于對照組,數據比較,差異存在統計學意義(P
2.2 兩組患者并發癥發生情況
觀察組的并發癥發生率為8.89%相比于對照組的22.22%,觀察組明顯更低,組間比較,差異存在統計學意義(P
3.討論
高血壓是一種典型的慢性病癥,引發的機制非常復雜,與患者的遺傳、精神狀況、生活習慣等有著一定程度的聯系,癥狀表現為頭痛、心悸、頭暈等,對患者的生活質量有著嚴重的影響,需要給予關注[3]。
高血壓患者的典型癥狀就是血壓較高,患者長期處于高血壓的狀況,會對身體的各個組織器官形成一定程度的損傷,因此,針對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控制非常的重要,一旦治療不合理或血壓控制不當,易引發心腦血管疾病、腎衰竭疾病等,對患者的生命安全形成嚴重威脅[4]。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控制至關重要,慢性病管理模式的應用,通過對患者進行健康宣教,提升患者的疾病認知度,提高患者治療過程的依從性,根據患者的血壓情況,制定合理、科學的飲食計劃,同時,還應對患者的血壓進行密切的監測,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并處理,這些措施能夠有效的穩定患者的血壓,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降低并發癥的產生,因此,高血壓慢性病管理模式對于預防并發癥有著極其重要的應用價值[5]。
綜上所述,通過對高血壓患者實施慢性病管理模式,患者的血壓得到有效改善,并發癥的發生率明顯下降,值得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
[1]古繼紅.高血壓慢性病管理模式對于預防并發癥價值分析[J].中西醫結合心血管病電子雜志,2015,26(1):188-189.
[2]張一英,李安樂,邵月琴,等.上海嘉定區高血壓患者并發癥的發生譜分析[J].中國慢性病預防與控制,2016,24(11):870-872.
[3]張偉華,曾廣民,胡海霞.社區慢性病管理對高血壓伴腦卒中二級預防的效果分析[J].疾病監測與控制,2015,9(11):825-827.
把“法理學”視為“法學理論”的代名詞,也許是可以成立的。但它同樣沒有解決這門學科的知識體系問題。因為,當前流行的各種版本的“法理學”,幾乎都是若干理論板塊(法的概念、法的歷史、法的價值、法的運行、法與社會等)的簡單堆積,至于各個理論板塊之間的邏輯關系是什么,卻很少有人深究。
近幾年,在思考“法學理論”的知識體系的過程中,一些學者又把關注的焦點聚集在“法理學”與“法哲學”的關系問題上,并由此引發了多種不同的觀點。比如,有學者相信兩者是一回事,即法理學就是法哲學;也有學者認為它們是可以截然分開的兩碼事,即法理學與法哲學各有自己的研究領域;還有學者認為,二者之間是種概念與屬概念的關系,即法哲學是法理學的一個組成部分,等等。
其實,單從字面上看,“法理學”之“理”與“法哲學”之“哲”,在漢語中,都是含義寬泛的術語。比如,傳統中國有“理學”,后來還有“新理學”。但傳統中國卻無“哲學”這個概念,更無“法哲學”概念可言。概而言之,“哲學”是一個西方傳來的概念,“理學”倒是一個中國本土的范疇,二者分別出自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傳統。因此,如果僅僅通過詞義上的辨析來厘清漢語中“法理學”與“法哲學”這兩個概念的關系,并進而為“法學理論”學科找到一個相對確定的知識體系或理論體系,恐怕將難以得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同時也很難在短期內達成一個普遍認同的基本共識。
當然,我們也可以通過其他的路徑來深入細致地探討“法理學”與“法哲學”的關系,比如,從學術史的角度、“知識考古學”的角度、中西文化比較的角度,等等,也許都會推進學術界對于這兩個概念的理解。但是,如果只想更有效地理解“法學理論”這門學科的知識體系,則不妨通過一種更古老的視角,即從價值與事實二元劃分的認識論出發,來重新審視“法學理論”的內容到底包含了什么。
簡單地說,所謂“法學理論”,就是關于法的基本理論或一般理論,也可以簡稱為“法理學”或“理論法學”。在本文看來,它的內容大致可以一分為二:法律哲學與法律科學。
其中,法律哲學關注的對象是法的應然問題,即關于“法律應當是什么”的問題。研究法律哲學的基本方法是價值分析。有關法的本質問題、本位問題、倫理問題、價值問題;有關自然法、上帝法、神法、人法的問題;有關天理、天道的問題;有關權利、正義、自由等等之類的問題,甚至女性主義法學、批判法學等等西方后現代主義法學關心的問題,只要它涉及到“法律應當是什么”這一主題,都可以歸入“法律哲學”的范圍。對于這一類問題的探討,沒有終點,也不大可能獲得某種“科學”的結論。研究這些問題的目的和意義在于,通過反復的交流與不斷的對話,有可能促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類群體,在越來越多的領域內達成共識。
至于法律科學關注的對象,則是法的實然問題,即“法律是什么”的問題。研究法律科學的立場是價值中立,它堅持實證主義的或科學主義的研究路徑。這里的實證主義既可以是邏輯實證主義,也可以是經驗實證主義。從邏輯實證主義出發,可以獲得關于法律概念、法律規則、法律原則、法律推理、法律論證、法律解釋等問題的認識,這部分內容,大致可以歸屬于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研究范圍。從經驗實證主義出發,關注的主要領域是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現實主義法學等等,當然還有各種各樣的交叉科學研究,比如:法律與科學技術、法律與經濟發展、法律與生態環境,等等。在關于“法律科學”的研究過程中,大致可以獲得一個實證意義上的“科學”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