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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改善與解決上述問題的措施
(一)健全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制度。從住房公積金核算方法和從業人員入手。從目前的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工作實際情況看,明顯的看出來現行住房公積金核算辦法存在嚴重缺失,需要結合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做有針對性的修補和補充,對住房公積金核算辦法做進一步完善處理,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另外,不定期對從業者進行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業務培訓,讓從業者了解住房公積金核算辦法的最新變化,掌握最新的會計實務處理辦法,不斷提高自身職業能力。同時,也可以根據從業者對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工作反饋回來的信息,制定滿足實際會計核算工作需要的可操作的核算軟件,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使用,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網絡一體化,便于會計核算工作的開展。
(二)增設明細科目。通過從歸集提取、業務收支、應收利息方面分析我國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中的問題,發現會計核算報表某些地方不能真正反映實際,所以根據上文提到的缺失,在住房公積金會計科目下增設相應的明細科目,包括“轉移資金”、“工本費”、“住房公積金投資”等科目,使報表能真正反映實際。設置“轉移資金”科目,借方反映內部轉出的款項,貸方反映內部轉入的款項,規范住房公積金收集提??;設置“工本費”科目,反映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時產生的所有費用;設置“住房公積金投資”科目,正確計提應收利息。
(三)完善應收利息處理。一方面,對沒有能力償還本息單位的貸款利息處理上,經財政部門同意后,停止處理此類單位的應收利息。另一方面,對超過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統一在年末計提利息。倘若按季度計提,應在一級“應收利息”下設二級“應收定期存款利息”科目,提高利息計提的準確性。
(四)合理應付利息計提方法。由于結息日期和會計核算日期不一致,造成應付利息計提不合理,應該預提7月1日-12月31日期間的應付利息,使住房公積金應付利息計提方法符合會計核算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
(五)嚴格貸款風險準備金核算。為了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核算工作,應當取消以往的核算方法,采用不低于公積金貸款余額1%的方法計提,不得按照其它比例進行提取。為了做到這一點,住房公積金核算辦法應明確對貸款風險準備金比例的表述,規定按“貸款風險準備金”科目余額低于“委托貸款”科目余額的1%的辦法進行計提,利用行政手段規范各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如果年末處理時高于1%,按照兩者的差額進行紅字沖回。
(六)明確呆賬核銷處理辦法。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處理辦法要嚴格認定條件,按照規范的認定程序,遵循嚴格認定條件、提供確鑿證據、嚴肅追究責任、逐級上報并經審核審批、對外保密和銷案存的基本原則操作。
二、我國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發展展望
根據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委托銀行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處理工作,而現在提出由各企事業單位獨立進行會計核算,勢必對各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從會計信息收集整理到錄入,再到利用,形成報表,工作量增加的同時,工作內容、工作范疇都得到了拓展,尤其在會計核算上。為建立健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維護員工住房公積金的合法權益,各企事業單位應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定完善的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結語
我國住房公積金采用的是管理與經營分離模式,為了更好的使用這樣一種運行模式,應當改進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中的問題,滿足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進入了新一輪改革階段,企業要緊緊抓住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的精髓,深入了解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的新變化,預測這種變化對企業財務工作可能帶來的影響,很好的規避風險。
作者:陳盈單位: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