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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構筑工商市場監管平臺
論文全文: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及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對海南市場監管的模式、方式與手段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監管市場的經濟衛士,如何應對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沖擊,創新市場監管機制,并與國際慣例接軌,這將是新時期海南工商行政管理者必須研究和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新時期加大海南工商市場監管力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海南作為全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如何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以達到社會經濟運行的最高效率和社會需求及社會利益的最大滿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促進海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必然。
(一)加大海南工商市場監管力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首先,從構成要素來看,具有廣泛性。其中包括:以公有制為主體,其他經濟并存的所有制結構體系,包括市場體系、分配體系、宏觀管理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等,每一個構成要素包括多方面的內容,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工商部門作為市場監管的政府重要職能部門,更是任重道遠。其次,具有整體相關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本身是一個整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整體基本特征是通過各個構成要素的具體內容體現出來的,各個構成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再次,具有明顯的層次性。此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有序的法治經濟,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和宏觀調控。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市場主體只有依法進行管理,市場才是高效有序的。
(二)加大海南工商市場監管力度是發展海南經濟的必然要求。要發展經濟必須有繁榮的市場,而要有繁榮的市場,必須加強市場監管力度,以保證其有序運作,蓬勃發展。如旅游業要健康發展,必須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堅決制止黑導、黑車等違法行為,凈化海南旅游環境。可見,加大海南工商市場監管力度是發展海南經濟的必然要求。
(三)加大海南工商市場監管力度是適應WTO的必然要求。加入WTO,工商市場監管環境、監管對象和思維方式都發生了新的變化。經濟全球一體化的趨勢,在創造就業機會的同時,也使工商市場監管面臨更為復雜的形勢。因此,工商市場監管,必須與時俱進,按照WTO規則要求,一視同仁,消除對貿易活動的人為干預及其帶來的扭曲,創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二、當前海南工商市場監管的現狀
海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海南經濟衛士,在嚴厲打擊非法傳銷、假冒偽劣商品,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強化商標、廣告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諸多方面為海南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目前工商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在:
(一)工商市場監管體制還尚未完全理順。一是有些直屬局,不是“小局大所”,精干高效,而是“大局小所”,人數眾多,效率低下,職責不清、權限不明。二是工商所建設不平衡,人數差異大,人數多的工商所多達100多人,人浮于事,而人數少的僅2人,難以完成大量的監管和服務工作。三是有些工商所重收費、輕管理,執法不到位,對市場監管缺乏動態跟蹤管理,經濟戶口也不健全,難以做到執法重點下移,更難做到與國際慣例接軌。四是個體勞動者協會、廣告協會等各種協會中介組織不健全,有些市縣這些組織尚未建立,有的組織人員結構不合理,年齡老化,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工商市場監管的法規體系不完善。一是陳舊過時。一些現行的工商法規仍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盡管前段時期進行了清理,廢止了一批,仍未能適應我國加入WTO的新形勢。二是不具體、不透明。有的法規規定很抽象,遇到具體問題,難以依法處置。三是隨意性大。有些工商法規游移空間大,給主觀隨意解釋提供了條件。四是缺乏權威性。從效力看,在目前法規體系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出現講話不如批示等不正常的現象,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尚未得到應有的體現。
(三)工商市場監管的模式、方法、手段滯后。墨守成規,安于現狀、不思進取,不與時俱進,“看看、摸摸、聞聞”等憑經驗辦事現象時有發生,形成了一套固化的東西。如有的工商管理人員把工商市場監管僅僅看成是調整市場攤位、收管理費而已,思想觀念不轉變,意識不到位,在執法過程中,流于形式,不講質量,簡單粗暴;仍然習慣于設關卡、搞審批、放不下部門利益,辦案工具、檢測技術等手段落后,監管僅在表面上,只重治標,不重治本。這些都與商品化的市場經濟不適應,與世貿組織的規則格格不入。
(四)對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不夠。目前在市場監管和執法方面,干擾多,說情風重,查處難度大,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嚴重,一些案件是大案化小,小案化了,導致小案辦得多,大案辦得少,得過且過。一些直屬局三年來沒有辦過一宗上萬元的案件,有形市場(如農貿市場等)監管查處多,而無形市場(如證券市場、電子購物等)監管力度薄弱,對假冒偽劣商品案件的查處沒有建立良好的追溯制度。
(五)工商市場監管隊伍整體素質不高。許多市場監管人員雖然長期在工商系統工作,但缺乏系統的學習,業務素質不高。據了解在基層工商所,懂得筆錄、辦案的人員不過40%,難以承擔起監管市場的重任。
三、加大海南工商市場監管的對策
加入WTO,首先是政府加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政府監管市場的重要職能部門,必須適應新階段市場經濟的要求,按照“規范、統一、透明、服務、高效”的原則,提高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創新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更新監管手段,做到“當好市場運行的裁判員,維護好市場秩序的堅強衛士”。
(一)創新機制,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商市場監管體系
1、創新機制,建立規范性的監管體制和公正合理的監管規則。入世后,海南工商市場監管要從傳統的對農副產品貿易市場監管轉移到對統一大市場的監管上來,在強化對有形市場監管的同時,加強對無形市場如證券、網上購物的監管,實行“政企脫購”。對市場監管對象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建立公正合理的監管規則,合理確立管理范圍,調整管理規則,完善管理程序,改善管理方式,努力實現從收費型轉為管理型,從主要利用管理、審批等方式進行“干預”轉為通過建立健全法規、完善環境、提供服務,從主要為國有經濟服務轉為為所有多種所有制經濟成份服務,克服職能混淆,觀念不分,權力任意膨脹的行為。
2、與時俱進,實行市場監管的公正性、科學性和靈活性。市場結構的多樣性、復雜性,要求工商管理要與時俱進,對市場監管要實行“陽光作業”,杜絕暗箱操作,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學規范的市場監管體系,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通過靈活先進的監管手段尤其是經濟杠桿的手段調節和實現經濟總量的平衡,創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二)實現監督、管理、服務的創新
1、嚴把市場準入關,強化對企業登記的監管。適應入世新形勢和新階段工商市場監管體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取締各類違法違章生產經營主體,堅決清理“五小”企業,大力查處“三無”企業,加大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集中開展清理網吧、音像制品等文化市場經營主體專項行動,凈化文化市場。
2、深入開展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行動,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執法力度,堅決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以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農資為重點,加大打假專項整治行動,推進“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和查處網絡建設,進一步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仿冒商品的名稱、包裝和藥品市場、建筑市場、旅游市場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打擊走私販私活動,嚴厲查處一批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封鎖和限制競爭案件。以“反欺詐,打虛假”為契機,完善和實施廣告監測制度,強化對商標生產、流通領域全方位監管,嚴厲查處虛假廣告和商標侵權行為,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予以保護,為海南實施名牌戰略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強合同監管,建立企業信用制度。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信用經濟。工商市場監管必須加大對企業信用制度的監管力度,規范信貸、工程建筑等主要合同的簽約行為,指導企業深入開展“重信用、守合同”活動,逐步實施企業合同信用公示制和信用備案制,大力提高經營者商業道德水平。
(三)創新監管方式,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和質量
1、創新企業注冊方式,建立行政審批與民事自律相結合的市場準入機制。完善“并聯審批”方法,使涉及前置審批的企業辦照時間縮短,提高辦事效率。改革企業名稱登記,推進名稱登記從行政核準向審核備案,探索建立行政許可與民事行為相結合的名稱登記管理制度。規范注冊工作程序,提高準入工作透明度和規范化,防止新的“三無”企業的產生。
2、創新企業管理方式,建立市場主體動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經濟戶口”,在“經濟戶口”管理上實現三個轉變,即從線條管理向立體綜合管理轉變,從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轉變,從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轉變,使工商所的“經濟戶口”真正做到“底清數明,動態快速反應”。同時建立和完善對有違規行為企業的監控機制,使市場監管向制度化、規范化軌道方向發展。
3、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快速反應處理機制。進一步完善“12315”投訴舉報受理系統,確立來信、來訪、來電和網上投訴“一口受理,分類處理,落實責任”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創新市場監管方式,推行“一個主體、兩個環節、三項工作”,實施對各類交易市場的長效規范管理。“一個主體”就是落實市場開辦者責任,市場的開發者對市場的運作和管理負有直接責任,對消費者權益保護負有連帶責任;“兩個環節”是指市場經營者準入環節和商品貨源進出環節;“三項工作”就是設立消費者投訴站、公示公告欄和告知承諾制度。創新業務工作方式,運用現代電子通信手段抓好網絡經營行為的監管,建立網上市場監管系統,實現海南電子商務應用的法律管轄和監督,構建高效便捷的市場監管網絡,努力實現工商行政管理從粗放型向集約型,從勞務型向智慧型轉變,使海南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適應現代市場監管的需要。
關鍵詞:物流;配送模式;農產品配送;流通方式
雖然我國的工業物流具有成熟的產業規模和理論實踐,相對來說農產品物流配送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探究并剖析開封地區當前的農產品物資流動運送形式,可以很好的降低物資流動費用,并合理處理好民眾的具體問題,使人民的收益得到顯著提升。本文將以開封地區為例子,對農產品物流配送模式進行具體研究。
一、開封地區農產品物流配送的基本現狀
開封地區不僅是黃河中下游平原的重要商埠,還是全國優質農產品高產區,其生豬、鮮果尤為出名。同時也是全國國道、高速公路與鐵路交會程度最高的中心城市,在鐵路運輸網中開封地區的貨運編組站為全國前三,是貨物中轉中心和鐵路交通樞紐。開封地區在如此優越的條件下發展,具備堅實的基礎建立一個輻射全國、聯通海外的農產品流通體系。不過開封地區目前的物流配送體系仍然滿足不了現如今的農產品流通的需要。[1]物流企業大都屬于“粗放型”發展,配送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建設發展速度較慢,普遍存在“大而全” 、“小而全”的情況,操作專業化程度并不高。政府對于以上所述的問題特意擬定了《開封市農村物流配送發展規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速城市與鄉村結合,加快建設和健全當地農產品物資流動運送系統,為“三農” 服務,降低農產品的流動方面借此希望減少費用,使經濟得到發展,提出了具體的配套措施。
二、開封地區農產品物流配送主要問題
2.1 滿足農產品物流配送的商品品種少
開封地域盡管有很富饒的農產品,但是卻僅有為數較少的幾個優良品種,如生豬、鮮果等,能夠符合市場要求,并且產品數量不多。至于其它的,如蔬菜、乳品、茶葉、大米、水產品等,均有外地供應。總體看來開封本地區的農產品不論是品種還是質量都還不能滿足城鎮市場的各種各樣的需求,在這個多元化的市場中不能自由發展。
2.2 批發網點不能滿足組織配送的需求
小規模、多數量是開封地域的農貿市場特征,而且還缺少合理的現代監管措施和監督管理手段用于處理農產品的安全問題,如衛生、防疫等問題。只有少數的農貿商家服務性能較好,而且安裝了充足的倉庫儲藏設備,其它的農貿市場倉庫儲藏設備較差,沒有市場監管機構安排農產品的統一配給和輸送等有保障有效率的措施。[2]
2.3農產品配送信息化、自動化程度低
即使物流的管理較專業,但是在倉庫的儲存階段,甚至是貨物的裝卸、分類、配送、管理等階段,都還由人工進行操作,沒有配備現代化程度較高的機械設備,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所以農產品仍是統一采購。在農產品的配送階段,同樣是缺少相應的高度信息化設備,例如條形碼的普及程度還處在較低階段,主要以相關物流人員的手工操作為主,客戶無法實時并且有效地了解農產品的物流信息,同樣也無法及時查到農產品的物流狀態,進而降低了農產品的物流速度與調度效率,在復雜多變的市場里很難生存下來。
2.4流通主體沒有實施配送的實力
目前除了大量的個體經營者,只有幾個大型農產品工商企業從事農產品的物流配送行業。由于個體經營者缺乏組織、規模較小,在空間上將物流配送及零售、批發貿易混為一體,情況十分混亂。總體看來開封市還缺乏組織和實施農產品配送的基礎和實力,政府需要推行 “雙十”計劃或農業產業化等項目來帶動和扶持開封地區農產品物流配送的發展。
三、基于開封地區農村物流配送發展問題的解決措施
3.1改造農產品的流通渠道,增加配送商品的品種
我們將產品從生產商到消費者經歷的通道稱為產品的流通渠道,這個渠道是否合理將對買賣雙方的成本和產品流通的效率造成直接影響。農產品流通的傳統模式為: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菜市場—消費者。這種模式采取的仍是一買一賣,有一件送一件,不僅使運力得到充分利用,還使送貨成本額外增加,不能給買賣雙方創造良好的信息溝通平臺,容易使供過于求或供不應求的狀況發生,供需雙方的需求都得不到很好的滿足。如果將物流配送的概念加入到農產品的流通渠道中,將非常容易的解決上述問題。[3]即:生產基地—農產品物流配送中心—菜市場(食堂、超市、酒店)—消費者。這種模式可以根據用戶的需求采購、加工、運輸、配送農產品。配送中心現場采購生產基地或者分散農戶生產點的農產品,再將農產品運輸到公司進行篩選、分級、分揀、分割、包裝、倉儲、深加工、配貨,最后將農產品配送到超市、便利店等需求點進行銷售。
3.2建設有影響力的物流配送體系
針對物流配送方面出現的問題,開封市應加強農產品的物流中心的建設,加強完善市場所需的設施建設與物流配送體系,如農產品保鮮與配送中心、農產品保管設施、農產品加工與冷風冷藏設施以及農產品配送設施等。利用這一物流中心的高效農產品配送體系引來各類大型超市或批發商與之合作發展;另一方面,針對重慶市的具體市場情況,建立幾個有針對性的農產品物流中心,以此來促進市場的良好發展。例如觀農貿物流中心的建立,以農副市場的需求信息為基礎,利用重慶農產品在資源、市場、物流三方面的優勢,有效促進有機食品、無公害農產品以及綠色食品的生產開發以及物流兩方面發展;根據物流中心所具有的優勢建設生產基地、配送中心以及物流配送質檢中心等設施,針對源頭采取措施,提高由物流中心供給消費者的農產品的比例,在整個系統中全程監管其質量,為開封農業的發展奠定良好堅實的基礎,實現可持續發展。
3.3完善物流信息體系,提高自動化、信息化程度
如今我們已是被現代化的信息所包圍,進入了一個全新的IT時代。但是對于農業來說,農民獲取市場供求方面的信息的渠道十分單一,信息存在較為嚴重的滯后、失真現象,無法跟上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信息總是不對稱。[4]由于有效信息的缺失,使得農產品的物流存在很嚴重的盲目性,流程也缺乏科學性,一旦出現“牛鞭效應”,就會使庫存量迅速增加,而易腐爛的保鮮期不長的農產品就會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也是對農民經濟利益的傷害。
因此我們要跟上時代的腳步,完善物流信息體系,建立農產品的信息平臺與物流信息平臺、供銷網站、農產品物流信息咨詢平臺,同時有必要完善農產品的信息與網上交易,從基地到加工,再到物流配送至市場三部分的一整套系統,以及基地信息平臺的終端設備與電子理貨設施,由此使人們對市場行情有一個宏觀的了解,能及時獲取市場價格的變化信息,同時也對電子商務在農產品物流方面的應用也有積極促進的意義。
3.4將強利用現代化物流設備技術,提升配送技術與裝備的綜合水平
針對現階段所有的物流設備技術,我們的設備仍處于較為落后的形勢。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包裝不夠精美,優良品牌數量缺少,農產品物流覆蓋面較窄。其中農產品品牌以及包裝的產品主要是糧油等大宗類初級加工農產品,然而能夠進入市場的還是散裝產品比較多,這樣農產品物流環節的利潤并不是在加工增值方面,而是主要來源于市場之間的差價。因此,更新物流設施裝備,創立自己的品牌、重視農產品的包裝是農產品物流的必然發展趨勢,利用這些優勢來爭取農產品本身以外的利潤,進而提升農民自身的經濟利益。[5]
另外,加強對實用的配送技術與設施裝備的研究與開發是十分有必要的。例如畜禽水產品貯運與保鮮技術、深加工技術及設備、農產品質量控制與檢測技術、大型農用運輸車等。另一方面,加強與其他市區農業物流的交流與合作,提升在物流與配送技術以及管理方面的質量。同時引進他們先進的技術與管理理念,實現自身農產品現代化物流體系的進一步機械化、自動化與計算機化。
四、結語
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國針對農產品物流的研究也逐漸加深,農產品加工企業漸漸興起,農產品物流也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本論文主要探討了改善開封農產品物流配送模式的三個主要目標:第一,實現農產品的本身價值與使用價值;第二,使農產品在物流中能夠增值,獲得其本身以外的利潤;第三,減低農產品的生產以及其流通成本,由此提高農業生產方面的整體經濟收益。本論文只是淺要探索研究,期待與更多對農產品物流方面感興趣的專業學者共同探索。希望通過研究探討可以有助于開封地區的農產品物流運輸的發展。(作者單位:綏化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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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錢廷仙.農產品銷地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優化探析[J].現代經濟探討,2010,(4):71-74
[3]何忠偉,桂琳,劉芳等.北京生鮮農產品物流配送業的發展趨勢與質量安全[J].北京社會科學,2010,(4):43-47
[4]邱榮祖,鐘聰兒,修曉虎等.基于GIS和禁忌搜索集成技術的農產品物流配送路徑優化[J].數學的實踐與認識,2011,41(10):145-152
論文關鍵詞 非法經營 食鹽 食鹽安全
食鹽是人民群眾的生活必需品,正所謂“飯可不食,唯鹽不可缺”。然而,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為節約成本,將大量工業用鹽冒充食用加碘鹽予以銷售,嚴重影響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通過調研有關數據,筆者發現近五年來非法經營食鹽案件數量逐年提升,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一、非法經營食鹽案件的特點
(一)技術門檻低,違法受益高
非法經營食鹽類犯罪具有技術門檻低,違法收益高的特點。犯罪分子只需購買一臺灌裝機、一臺封口機和食鹽包裝袋,即可直接把工業鹽灌裝成精致加碘鹽予以銷售,從中賺取3倍以上差價。例如在王某某非法經營案中,崔某某以一萬元的成本,購買機器,以每噸500元的價錢購置工業鹽,簡單分裝后,其以每噸1500元的價格出售假冒食鹽,從中賺取巨額利潤。
(二)犯罪分子知法犯法,屢罰屢犯
犯罪分子熟知法律,為規避法律的懲治,犯罪手段不斷變化,屢罰屢犯,不思悔改。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非法經營案中,李某某熟知非法經營食鹽數量20噸以上,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曾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10噸以上,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于是,李某某把其非法經營食鹽的數量控制在20噸以下,其因非法經營食鹽被行政處罰2次后又將其非法經營食鹽的量控制在10噸以下,繼而多次非法經營食鹽。李某某非法經營食鹽的總量高達100噸,現有法律卻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取證困難,查處力度不足
非法經營食鹽的經營者,往往將作案地點選取在村民出租的平房內,采取不掛牌、晚上經營的方式,這就加大了監管難度。此外,一些非法經營者采用將工業鹽存放地與食鹽加工點相分離的方式,躲避法律規制,增加偵查取證的困難。再者,這些非法經營者,對其進貨、出貨不作記錄,且市場交易常使用假名,很多情況下,查處此類犯罪只能依據現場扣押的假鹽,但又往往達不到定罪的法定數額、數量標準,容易導致定性困難,無法對該類犯罪行為給予有力打擊。
(四)判處刑罰較輕,處罰不力
從處罰結果來看,自2010年以來,非法經營食鹽犯罪判處刑罰的占案件數的80%,其中判處實刑的僅占案件數的32%,且均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對非法經營食鹽犯罪的處罰不力,客觀上慫恿了非法經營食鹽犯罪的滋生和蔓延。
(五)危害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
工業鹽是化工原料,含有大量雜質且重金屬超標,輕則引起腸胃功能紊亂,出現腹瀉腹痛情況,重則引起神經系統損害,出現四肢麻木;工業鹽中含有的亞硝酸鹽,食用后可能會引起中毒,危及生命。犯罪分子將大量的工業鹽直接分裝成精致加碘鹽,向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飯店甚至是學校食堂予以銷售,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
二、非法經營食鹽犯罪的原因分析
通過以上分析,非法經營食鹽犯罪,危害性極大,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食鹽市場秩序經濟的沖擊不容小視。而造成非法經營犯罪多發的原因是深層次和多方面的,具體分析有如下原因:
(一)制假者違法成本低、犯罪利潤可觀
由于制作和銷售假鹽的成本很小,而獲得的非法利潤卻很大,在巨額利潤的誘惑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司法實踐中,相較其它暴力型、經濟型犯罪,制售假鹽類犯罪的刑罰較輕,這和制假犯罪所帶來的巨額利益相比,犯罪成本就很低,使得制假者敢于冒險。
(二)監管機制不暢通,監督檢查難度較大
一是執法權受限,打擊不力。制假窩點藏匿于民宅內,而工商執法人員不具備對民宅實施入室檢查的主體資格,造成監管真空。實踐中,制售假鹽犯罪的案件來源依賴于群眾的舉報,監管部門職權行使不力。二是缺乏根治問題的長效機制。制假者善于與執法部門“打游擊”,一檢查就偃旗息鼓,不檢查馬上死灰復燃,徹底清除制售假鹽的違法行為難度大。
(三)法律法規不完善,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現有法律雖然對非法經營食鹽的數量有明確規定,但是此規定并不完善,對于司法實踐中,不法分子屢屢銷售10噸以下假鹽的行為沒有規范,放任了大量假鹽不法分子。現行部分法律規范已頗顯滯后,難以滿足司法實踐的需要。
(四)消費者防范意識差,維權意識不高
一些消費者無識別真假食鹽的能力,保護自己的意識不強,認識不到使用工業鹽給自己身體帶來的危害;一些消費者因這類假鹽,銷售價格低于一般食用鹽價格,貪圖便宜而購買;還有一些消費者購買后發現是假鹽,但因損失較小,不愿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懲治和預防非法經營食鹽犯罪的對策
非法經營食鹽犯罪,危害極大,必須嚴格懲治和預防,從源頭上遏制非法經營食鹽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入手,治理非法經營食鹽犯罪。
(一)充分發揮相關行政監管部門職能,加強市場監管,守好預防犯罪的第一道關口
工商、質監、食品衛生等都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監管部門,這些部門數量多、職能多,要充分發揮其市場監管職能,加大對市場食鹽銷售的監管力度,把好關口,禁止假鹽市場流通,進而消滅假鹽市場。同時,鹽業部門一方面要加強對各食鹽銷售部門的統一管理,提高對非法買賣工業鹽的查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告知廣大人民群眾假鹽的鑒別方法,深度宣傳假鹽的危害,營造全民防假、打假的氛圍。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打擊非法經營食鹽犯罪合力
檢察機關要加強與工商、質監、食品衛生、公安機關的相互配合,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建立規范化的情況通報、個案協調、介入引導等渠道,使信息共享、立案、案件移送成為常態性工作,形成打擊非法經營食鹽犯罪的嚴密體系。同時,加大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非法經營食鹽案件的監督力度,切實杜絕降格處理、“以罰代刑”等情況的出現,嚴格依法辦事。
(三)加強法制宣傳,發揮檢察職能
一是強化法律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檢察機關要做好法律宣傳,特別是對涉及非法經營犯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等相關法律宣傳,避免人民群眾為“致富”而誤入犯罪歧途。同時,引導并鼓勵人民群眾在權益受損時,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并提供相關線索,形成全社會參與打擊制假售假活動的良好氛圍。二是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實質作用。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等單位發放檢察建議,督促其認真履行職責。同時,在發出檢察建議后及時與被建議單位協調溝通,當面釋法說理、共同研究對策,切實發揮“檢察建議”的實質作用。
(四)完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對制售假鹽類犯罪的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有針對性地提出立法建議,彌補法律漏洞,避免不法分子鉆法律漏洞繼續實施非法經營犯罪。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形成高壓震懾,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發揮刑罰震懾犯罪的作用,避免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制售假鹽危害人民群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