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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進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
(一)落實領導責任。要制定出臺并組織量化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容,定期檢查考評;認真組織落實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年度建設任務;建立完善區、街道、社區三級消防安全責任網絡體系,層層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強化目標管理;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函告、提示、督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動,解決帶有普遍性和區域性的突出火災隱患問題;適時對消防工作責任目標落實及相關職能部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年終考核表彰,對年度出現亡人火災或重點消防隱患、重點消防設施改建等任務不能及時完成的,取消評先達標資格,對因工作不重視、落實不力造成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協同監管,信息互通,聯合執法;財政部門要做好消防器材裝備、消防設施維護等經費預算安排;建設和房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物業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職責情況的管理;國土規劃、建設、消防部門要從嚴控制建設工程行政審批各環節;廣電、教育、人力資源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宣傳、教學、培訓內容;商務、衛生、旅游等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納入行業評星、評級考評內容;工商、文化、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停產、停業處罰的企業單位,按程序辦理暫扣、取締或吊銷相關證照;公安消防、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組織開展消防產品市場專項聯合檢查行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公安部門要督促基層派出所抓好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相關部門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督辦區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
(三)落實單位消防主體責任。各單位要明確責任人、管理人和各崗位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個能力”達標創建;重點單位要全面貫徹落實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到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常化;所有“四個能力”達標單位要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巡查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參加“防火墻”工程“明白人”技能競賽活動;各街道要在各類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培育一個“四個能力”建設示范單位;社會單位要積極開展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人員密集場所要向社會公開承諾消防安全;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要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年內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要全部達標;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256”規范化管理要全部達標。
(四)落實公民參與責任。要整合社會資源,把消防安全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民道德建設、文明創建、平安創建等活動中,實現社會協同、群防群治;要充分發揮基層政權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等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等措施,推動消防安全自治;要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對消防安全的知情權、監督權、投訴權和舉報權,要用激勵措施調動公民參與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監督舉報火災隱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全區營造人民群眾“重視、關注、支持、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
二、深入推進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提高全區抗御火災能力
(一)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持續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到全區消防工作發展的進程中,努力加快和不斷完善社區消防規劃;新建社區要以消防安全布局合理、不留先天隱患為原則,結合道路、水源管路改造等工作,積極協調改善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確保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與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城中村”改造,其設計要符合預防、處置突發災害事故的需要,具備必需的防災救災功能,消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要與主體工程建設同步到位。
(二)加強消防裝備器材建設。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要完善消防業務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區發改委、建管站、區財政、國土規劃等職能部門要加大偵檢、救生、洗消、破拆、輸轉、照明、堵漏等特種器材的配備力度,確保一旦發生大的火災和特殊災害事故,能夠及時保障供應;各街道社區要定期對轄區消防器材進行檢修維護,及時補配各類必須消防器材。
(三)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深入落實公安部等七部門《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各街道要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兼職消防隊;社區要進一步調整補充義務消防隊人員,對體能、技能不適合從事消防救援的人員要進行調換;全區重點大型企業要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建立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企業專職消防隊;其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多種形式志愿消防隊:設有保安的要建立保安消防隊,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完善治安、消防合一的聯防隊,沒有保安或治安聯防隊的單位或社區要發展黨員骨干、軍轉干部、青壯年員工或居民建立志愿消防隊;定期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技能競賽和聯合拉動演練,增強備戰意識,提高應戰能力。
三、深入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厲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一)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大力開展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行動;要組織相關部門對東正街地區聯合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對全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層居住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集中組織開展全面徹底排查整治;對建筑外墻裝飾裝修及保溫材料消防安全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全面改善防火安全條件,降低火災風險;做好“兩節”、“兩會”、辛亥革命周年紀念活動等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和冬春季節火災預防工作,提前有針對性地對活動場所、危險區域和部位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行動。
(二)大力開展重大火災隱患重點攻堅。各街道、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加強領導,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納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管理;針對東正街地區存在的嚴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災隱患,成立綜合整治和搬遷改造工作專班,采取得力措施,全面進行整治;對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單位領導、法人代表的責任;對全區冬季防火攻堅戰摸排出的火災隱患分門別類、分級錄入火災隱患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并實時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改進展實時進行跟蹤核查,力爭在年內全部整改完畢。
(三)廣泛開展社區群防群治工作。要推動落實社區防火墻“十有”建設標準(有組織、有人員,有隊伍、有演練,有制度、有檔案,有設施、有宣傳,有關照、有檢查);所有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明確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要對社區居委會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集中培訓;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社區內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互查互督消防安全;年內各社區“四個基礎”驗收合格率達80%以上。
(四)重拳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各職能部門要協調配合,繼續開展消防產品普查整治行動;加強建筑裝修材料和消防產品檢測工作,防止不合格產品和材料在新建工程中使用;對已經安裝的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要堅決督促限期更換;公安、消防、工商、質監等職能部門應加大聯合辦案力度,嚴肅查處一批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案件。
(五)全面提升消防執法服務水平。以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重點,大力開展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大培訓、大教育、大考核活動,進一步規范統一社區警務室6本消防工作臺帳,全面提升消防監督隊伍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強規范窗口建設,拓寬窗口服務內容,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專線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嚴肅查處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全面推行“陽光執法”;繼續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用足用好關停、臨時查封、拘留等執法手段,形成對消防違法行為的強大震懾,保持嚴查嚴治隱患的高壓態勢,促進隱患整改有序推進。
四、深入推進社會應急救援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一)加快應急指揮平臺建設。要按照《省基層應急救援實施辦法》要求,依托消防指揮調度專網、公安信息網、衛星通信網等網絡,加快區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推廣應用救援預案庫、案例庫及各類應急資源數據庫和各類應用系統,實現市區兩級平臺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切實發揮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模擬推演、調度指揮、輔助決策等功能作用。
(二)完善應急救援制度。以健全應急救援機制體制為重點,建立應急指揮協調制度,規范應急救援行動中的力量調度、聯動響應等工作;建立預警和信息報告制度,規范預測預警、調查評估、信息報告、信息等工作;建立隊伍管理制度,規范應急救援隊伍值班備勤、人員編配等工作;建立資源管理制度,規范應急物資儲備、補給和運輸保障以及資金管理、民間參與危機救助等工作;建立培訓演練制度,規范教育訓練、綜合演練、危機應對演習、防災知識宣教等工作;建立預案管理制度,規范預案編制、審核、修訂等工作,努力提升社會應急救援合力。
(三)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全區要建立一支不少于45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專業訓練,提升隊伍的專業救援水平;按照有穩定隊員、有基本裝備、有執勤場地、有保障經費、有管理制度的標準,強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涵蓋學科廣泛的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充分發揮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在突發事件處置決策中的技術支撐作用。
(四)落實應急救援保障。完善應急救援財政扶持政策,以政府財政保障為主,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保障隊伍、裝備、通信和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和更新維護資金的需要;結合轄區災害事故類型及實際需要,積極引進新型、高效、實用型裝備;堅持實物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社會化儲備與專業化儲備相結合,整合民政、衛生、交通、環保等部門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專門的裝備物資儲備網點,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
五、深入推進消防宣傳培訓,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一)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要圍繞“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題,分類實施不同單位、不同場所、全民參與的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深化消防宣傳“六進”措施;利用廣播、板報等媒介,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大普及”活動;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和居民要廣泛開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動,提倡家庭自備消防滅火器材和逃生自救器材;中小學和幼兒園應當開展“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中小學校每學期應當進行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練;各單位應當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消防逃生自救演練,確保全體員工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
(二)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要進一步擴大“三提示”覆蓋面,在流動人員密集區域利用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平臺普及消防常識,廣泛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在公共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消防設施標識、重點部位警示開展公共服務宣傳;推動社會單位結合自身行業或工作性質,開展服務性提示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及服務對象自防自救能力;推動社區將消防知識融入社區文化宣傳,提高社區居民消防意識。
(三)進一步加大消防培訓力度。加強單位法人和重點人員培訓,開展達標考核,特別是對一線從事消防工作的消防管理和設備操作人員要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必須持證上崗;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依靠行業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出臺相關措施,組織開展消防技能競賽活動,將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等能力納入“職工勞動技能大賽”內容;要將消防資格教育培訓納入職業培訓范疇,加強監督和指導,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