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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工委、鎮黨委、區級機關部門、區屬園區、區屬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總支):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的意見》、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建立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意見》以及全市黨管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區黨管人才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加強黨管人才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不斷提高全區人才工作科學化水平,為我區與全市同步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通過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有效推動各級黨委(黨組)切實履行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職責,建立健全統分結合、上下聯動、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確保全區人才工作始終走在全市前列,確保到2015年全區人才資源總量超過15萬人,建成孵化器180萬平方米,新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2家,共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中心3家,引進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300名以上,培育科技創業家20名以上,集聚中央“千人計劃”創業人才20名以上,把建成人才與創業創新示范區。
二、切實強化黨管人才工作領導機制
(三)進一步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系。全區各單位要牢固確立“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理念,把黨管人才工作作為加強班子執政能力建設的“一號工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明確區委書記、街鎮(園區)黨(工)委書記主抓人才,區長、主任(鎮長)主抓教育,專職副書記主抓科技,形成人才、教育、科技三位一體、協調高效的領導機制。著力健全區、街鎮(園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或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組成;區級機關部門、區屬企事業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規范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例會制度,有效發揮領導小組謀劃大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破解難題職能,審議人才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活動和重點項目,重大事項要報同級黨委(黨組)審定。加大在重點村(居)和企事業單位建立人才工作領導機構的力度,努力構建區、街(鎮)、村(居)三級人才工作領導體系,逐步實現黨管人才工作全覆蓋。
(四)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全區域人才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區、化工園區人才工作。組織部門要在黨委(黨組)領導下,堅持牽頭不包辦、抓總不包攬、統籌不代替,重點做好總體規劃實施、重要政策制定、重點工程策劃、重大典型宣傳等工作。充分發揮區委組織部對全區域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作用,切實加強區人才工作辦公室自身建設,確保編制、職責、人員、經費四到位;充分激發街鎮(園區)招才引智積極性,各街鎮(園區)要設立人才工作辦公室并配備精干人員;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兩新”組織設立人才專員,充實人才工作一線力量。注重在實踐中提高各級干部的人才工作水平,有針對性地把有激情、有韌勁、敢擔當、有潛力的年輕骨干力量放到人才工作一線崗位重點培養鍛煉。
(五)進一步完善各司其職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部門溝通協調、理清單位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推進,在重點人才職責部門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宣傳部門要切實履行人才工作宣傳職能;人社、科技部門要充分發揮專項辦作用,在人才引進、人才申報、政策兌現、技術服務等方面充分發揮渠道優勢和業務優勢;財政部門要確保人才資助資金和人才工作經費;承擔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等人才隊伍建設的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統戰、編制、教育、統計、稅務、工商、法制等部門要根據各自分工,明確重點、密切配合,共同構建協同高效科學的工作落實機制。臺辦、僑辦、外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工商聯等單位要發揮各自優勢,找準定位、主動作為,推動全社會廣泛支持和參與人才工作。切實加強與駐區大企業溝通聯絡,與知名獵頭公司合作,積極引導中介機構參與和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形成“人才引領、科技創業,制度先試、園區先行”的強大合力。
三、突出抓好黨管人才工作重點
(六)進一步加強人才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區和街鎮(園區)在研究制定和推進實施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時,要同步研究制定和推進實施人才發展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把人才發展核心指標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計劃的奮斗目標。各系統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同步制定實施人才工作專項規劃,著力構建起長期有規劃、中期有計劃、近期有方案的梯次推進體系。切實加強對人才發展規劃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人才發展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實施到位,并定期以公報形式面向社會公布。
(七)進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服務機制。建立健全區領導聯系高校和市“321”人才制度,全面實行街鎮(園區)領導直接聯系人才制度,區、街鎮(園區)確定重點聯系人才庫,定期聯系入庫人才。建立決策咨詢通報制度,及時就黨委、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向重點聯系人才通報,聽取意見和建議。建立高層次人才信息服務系統,實行一人一檔、專員服務制度。建立街鎮(園區)與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制度,加強政產學研金合作平臺建設,加大政府主導的天使基金投入,健全科技創業支持服務體系,開展企業發展市場拓展咨詢輔導工作,積極推動企業與科技銀行、風投、創投公司開展合作。切實加強紫金(化工園)、紫金(中山)特區建設,充分發揮“千人計劃”化學化工研究院、南化院中山科技創業園、南航先進制造技術研究院等平臺載體作用,大力推進校地、校企協同創新,引導科研人才參與創業、轉化成果。大力推進人才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簡政放權,精簡規范人才評價、人才流動和項目申報等環節審批和收費事項。全力服務人才發展,區發改、安監、環保、投促、住建、消防、國土、規劃、稅務、工商、供電等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切實為各類人才創業創新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八)進一步健全人才發展政策體系。緊盯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切實加大與中央、省、市有關部門對接力度,暢通信息,爭取資源,力爭在“萬人計劃”的組織實施上走在全市前列。建立區和街鎮(園區)黨政主要領導帶頭開展人才工作專項調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經常性開展人才工作調研的工作機制。在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政策創新工作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發展的新要求,持續推進人才政策的完善和創新,充分利用比較優勢努力形成“洼地效應”。大力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強力推進人才公寓建設,全面落實“藍卡”創新政策集成功能,健全完善人才公寓、人才落戶、子女入學、醫療體檢等相關配套政策及其操作流程,切實為各類人才提供優質的安居環境和配套服務。
(九)進一步推進重點人才工程。全面整合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工作力量,扎實推進國家級“紫金人才特區”創建和“321計劃”、“科技九條”、“創業七策”,以及“英才計劃”、“集聚985行動計劃”等“1+3+2”重點人才工程。建立健全重點人才工程目標責任制,按照“五年目標年度化、年度目標具體化”的思路,逐年逐項細化分解重點任務和時間節點,明確責任主體和具體責任人。街鎮(園區)和區級機關部門要結合自身特點和工作實際,統籌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形成上下銜接、綜合配套的人才工程支撐體系。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對重點人才工程的實施加強協調指導,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逐項聽取工程進展情況匯報,統一組織重點項目驗收評估,確保重點人才工程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切實健全黨管人才工作保障機制
(十)進一步完善目標考核機制。發改部門要堅持“第一資源”第一權重,突出人才發展剛性要求,把人才工作列入區、街鎮(園區)年度綜合考核核心內容,所占分值高于其它各項內容。組織部門要完善人才工作專項考核辦法,考核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黨政主要領導年度考核內容。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人才項目申報評審和資金使用管理等環節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定期開展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審計評估,努力實現公共投入效益最大化。建立人才工作督查機制,在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督察工作組,由區督察辦會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等部門,采取年度檢查與日常督查相結合、重點督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督查結果與考核獎懲相結合等方式,加強對全區人才工作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并將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十一)進一步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支持導向作用,引導各單位設立人才工作專項經費,加快建立政府、單位、個人、社會相結合的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機制。建立人才投資優先保障制度,區和街鎮(園區)確保按照不低于年度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3%安排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并隨著財力增長逐年有所提高;鼓勵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5%的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進一步營造人才發展良好環境。著力構建社會評價監督機制,引入第三方開展人才工作滿意度調查,確保人才服務工作成效不斷提升。以培養紫金科技創業系列人物為抓手,大力選樹創業典型,每兩年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一次“四創”優秀人才評選活動,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進行表彰。多形式開展人才座談、人才聯誼等活動,及時發現和解決人才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和改進人才工作宣傳,在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宣傳工作組,牽頭負責全區人才工作、人才政策、人才典型等方面宣傳工作。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帶頭營造尊重人才、見賢思齊的社會環境,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事業環境,待遇優厚、后顧無憂的生活環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敢為事業用人才,敢為人才擔責任,助推更多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