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預算公開與反腐敗建設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其一預算公開中存在的問題。第一,預算外透明度大大低于預算內透明度。在進行預算工作之時,未將預算外資金全部納入其中。這就導致在展開預算公開工作之時,相關工作人員可能進行變通執行,與實際要求相違背。與此同時,預算外收支總體缺乏透明度。由于財政性資金來源層次不同,進而導致從預算內到預算外,法律對其的指導和約束作用逐漸降低,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透明度也隨之降低。第二,內容透明度大大低于程序透明度。在制定預算報告時,內容存在缺失,比如針對預算的收支問題,在報告中并未提出相應的對比數據。同時對預測的財政收支狀況,在公開時并未提供相應的依據。缺少具體的預算目標的闡述,以及數量指標,預算支出信息無法完全的體現出財政使用的具體情況。第三,現實透明度,落后于可能透明度。預算公開的部分內容較少,并未充分體現公眾熱點關注的部分,幾乎屬于可有可無的部分。而預算數據、報告等內容更多的面向政府和人大公開,并未充分考慮社會的知情權,沒有做到真正的預算公開。
其二反腐敗模式的缺陷。我國特有的以規制用人為核心的執政黨反腐敗模式在有其特殊優勢的同時也存在著不足。雖然近年我國不斷加大反腐力度,由表及里地進行整治,但是目前我國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目前我國的反腐敗模式存在不足。在腐敗發生的三個要素中,腐敗主體是最為關鍵的,從主體的角度出發遏制腐敗是一種很重要的方式。但并不能因此而忽視從客體和橋梁的角度出發展開反腐敗斗爭。這里所說的腐敗的客體就是腐敗所指向的公共財物。對人的規制往往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選拔任用民主化、思想道德教育、干部考核、專項行政規定約束等。雖然選撥任用的民主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止干部任用中的買官賣官,但是其對反腐敗作用的發揮局限在選撥過程中,一旦選撥結束,官員上任以后,這一制度的作用就難以再發揮。
二、實現預算公開和反腐敗建設的法律保障。
預算公開是預算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預算公開工作并非僅僅依靠個別人就能夠完成,必須有制度作為保障,才能推動整個工作的長久堅持和發展。因此,預算公開制度應朝著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方向發展。
一要實現預算公開立法。第一,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立法層次。2007年國務院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我國第一部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立法,也針對預算公開方面進行了規定。然而這部法律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并未清楚的規定公開內容范圍,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帶,進而導致預算公開工作開展之時人為因素較多,隨意性較強。部分政府在進行公開之時,按照法律規定應當針對其中的重要信息,比如政府轉讓土地收入等方面的信息進行公開。然而在實際工作當中,政府卻刻意將這部分內容剔除在外,僅僅是公開部分可有可無的內容。其次,立法層次較低。這部法律作為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部立法,是以行政法規出現。導致該法律效力層次較低,不具備足夠的權威性。與此同時,該法律所約束的對象和制定的對象都是國家行政機關,容易出現偏袒,甚至出現為自身謀福利的狀況。第二,《預算法》的修改。進行預算管理時,最根本的依據是《預算法》,但該法中并未提出預算公開的相關事宜。應對該法進行修改,立足于目前預算公開的要求增加和修訂相關條款,明確規定公開內容、原則等,做到有法可依。首先,進一步明確主體范圍,落實相關責任。預算信息公開的主體,應當包含各級政府、指定機構、部門。政府具有預算公開的義務,是公開的主體之一,其他的包括黨務部門、人大等通過國家財政供養的結構,也應當積極加入公開隊伍當中。其次,規定預算公開范圍,具體包括預算內容和過程兩方面的范圍。要求在開展預算公開工作之時,應當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收支預算等進行公開,同時做好預算公開內容的細化工作。在預算過程之上,應當將預算編制、執行等進行公開,實現全過程化的公開。然后,規定公開程序。從公開的每個環節、步驟上實現程序化發展,促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要加強工作參與。第一,編制征詢制度,針對預算制定當中的重大事項部分,要充分接受群眾意見,邀請專業人士、財務人員等參與其中,也可以通過網絡、問卷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會各界的看法和意見,提高預算編制質量。第二,對預算草案進行公開。除去必須保密的事項之外,編制的預算草案應當進行公開。針對草案中各界群眾的看法和意見,不斷完善預算方案,促使預算執行符合預期目標。第三,公開預算執行過程,接受公眾監督。第四,預算績效公共評價制度。針對預算方案的具體執行,或者預算項目支出執行結果進行綜合考評,并以此為基礎幫助公眾了解政府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情況,以及具體的資金使用情況,所獲得的效益情況等。
三要堅持信息公開原則。第一,堅持“公開為原則”,公開預算信息。預算信息的公開關系著公共財政的透明程度,政府是為民服務的政府,其自身是沒有資金來源的,其所有資金都來源于廣大人民群眾與納稅人,因此,政府要堅持“公開為原則”,公開預算信息。第二,堅持“保密為例外”,公開預算信息。公眾作為納稅人,雖然對政府資金及其相關預算有權進行知曉,但對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不能對外公布的保密性的、涉及國家機密的預算信息,公眾是無權知曉的。由此,政府對不能對外公布的具有保密性的預算信息,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合法的保密行為。第三,正確處理好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嚴格遵守“公開為原則,保密為例外”的信息公開原則。政府要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就要在預算信息公開之前對相關預算進行分析,確定哪些信息可以公開,哪些信息不能公開,不能借著“國家保密法”的幌子將有問題的預算信息進行隱藏,不予公開。而應按照相關程序來,將能公開的預算信息進行公開,而不能公開的信息嚴格保密。
三、增強預算公開意識的建議。
一為公眾方面。一方面,增強自我權利意識。隨著社會的發展,公眾權利得到很大的提升。公眾應不斷增強自身的權利意識,提高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對于政府的財政信息,屬于公民有權要求進行公開的,民眾要努力的去爭取,從而增強政府進行預算公開的意識。積極參與到政府財政透明化、公開化的運動中來,從側面提高政府對預算公開必要性的重視程度,減少腐敗的可能。另一方面,樹立公眾自身納稅人的意識。有權利就有相應的義務,公眾樹立納稅人的意識不僅僅是要求公民履行相應的義務,還要求公民參與到財政預算的相關活動中來,真正體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納稅理念。
二為政府方面。首先,增強服務意識。政府不是盈利性質的機構,政府是服務性的機構。要增強預算公開意識,政府就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政府工作人員就要擺正自己的心態,財政資金是納稅人繳納的,政府開展財政預算也是一種服務行為,是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丟掉傳統的官位主義、特權主義,踏踏實實為人民群眾服好務,提升自我財政預算理念,為提高政府財政預算公開而努力。其次,增強責任意識。政府是服務性機構,它掌握著公眾納稅的全部,因此,政府要增強自我責任意識,促進預算的公開性,防止貪污腐敗行為的發生。政府及其政府人員不得對財政資金進行暗箱操作,使之從有變無、從多變少,要對政府貪污腐敗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提高政府預算公開程度,增強政府預算公開意識,從思想上杜絕貪污腐敗。最后,政府要開展自我監督和接受公眾監督,進行反腐敗斗爭。在進行財政預算及相關工作時,政府及相關人員要開展自我監督,積極開展反腐敗斗爭。此外,政府還要接受公眾監督,預防腐敗情況發生,努力做到預算公開化和零腐敗。
作者:梁芷銘 單位:欽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