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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三資”辦:
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的管理,是認真貫徹《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年度,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利用零戶統管契機將村組資金資產全部統一納入鎮級核算,成立了鄉鎮會計服務中心。今年來,在各級文件要求和指導下,將原有會計服務中心變更為三資服務中心,配備主任和工作人員,并設立辦公室。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我鎮用近半年時間,按縣三資辦的統一部署,在全鎮開展了“四項清理”工作,期間填報各類報表。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三資中心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資源登記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明晰臺帳,管好資產
通過對村級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合理處置,各類經濟合同的清查、補簽后,鎮集體資產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呈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及時做出帳務調整,根據資產資源盤點核實處理后的實際情況建立固定資產臺帳、經濟合同臺帳,詳細登記每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管理臺帳,各種臺帳一式兩份,村級存檔一份,中心存檔一份,切實做到帳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礎上,我鎮對所有村級經濟合同進行了清理和規范,特別是對口頭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續,并建立經濟合同管理臺帳。
(四)精心組織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年分別對三資管理混亂的楊村村竹后村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上報縣紀委民政農委財政。根據審計結果,對個別村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計,農民因農村財務問題引發的上訪問題比審計前下降了80%。
二是規范運作
(一)精心布置,成立機構,取消帳戶,統一報帳
成立鎮三資服務中心,其人員從農經干部中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組成,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17個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三資委托書”、“村三資委托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二)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資金開支審批制度》、《村干部報酬公務支出規定》、《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資產處置民主理財制度》、《集體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和農村基本建設招投標制度》、《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公開制度》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應至少對所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1、健全組織,宣傳發動,為“三資”委托服務工作奠定堅實的干群基礎過去由于實行分散財務管理,會計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組財務、資產、資源管理混亂,干群關系緊張,正常工作難以開展等問題不斷發生,影響黨的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制約全鄉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黨委、政府把此次“三資”委托服務工作視為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實處。
2、深入調查,集思廣益,制定切實可行的“三資”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了“三資”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及職責。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按照各個階段進行: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集中整改、規范管理、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實施方案的制定為我鎮開展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
3、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順利推進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工作我們依托財政所,成立了農村“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財政所長兼任服務中心主任。為順利完成“三資”清理工作,我們主要抓好了四個環節:⑴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摸底方案;⑵成立財務審計小組,按照“紀委監督、三資辦牽頭、‘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具體實施”的原則;⑶切實做好村級清產核資工作;⑷落實專人負責,農村“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設立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員,負責村級“三資”委托服務工作。
4、檢查驗收,查漏補缺,彌補“三資”委托服務工作漏洞,各村“三資”清理工作結束后,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工作進行了全面驗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通報了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部分村機動地、閑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統計工作中,只依據原來的統計數據,未重新統計,導致出現遺漏現象;部分村在對“三資”統計情況公示時未公示明細,群眾產生疑慮;部分村在召開群眾大會時違反規定,參與群眾代表未達到全村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限定各村在兩天內完成整改。
5、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鞏固“三資”委托服務工作成果,在制度建設中,實行村財鄉管,我們突出抓好財務開支申報審批、審計制度,堵塞漏洞,拒絕不合理開支,做到“八個不付款”:即沒有單據不付款;未經主管領導審批不付款;超越權限不付款;開支不當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數量、金額不清不付款;單據涂改不付款。委托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三權不變、統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戶核算”,不干涉單位的內部事務,依靠制度、票據、技術手段完成工作,實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規范了管理,加強了約束,同時有效地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我們深刻地體會到,領導重視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員落實是做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保證;鎮村配合、上下聯動是做好“三資”工作的關鍵。實行“三資”委托管理后,規范了村組集體“三資”運營,保護了農村“三資”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預防了集體資產流失,使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實現了從“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從“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從“暗箱操作”向“陽光操作”的轉變。總的來看,我鎮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但是,此項工作仍處在探索實踐階段,總體水平還不高,工作中還有許多不足,下一步,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鎮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我鎮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與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