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地攤經濟的概念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低碳理念;建筑設計;途徑
中圖分類號:TU201.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038(2015)49-0111-02
前言
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現階段,人們對于生活質量等方面的要求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特別是在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的背景之下,人們開始關注對低碳生活的追求。在城市建設的設計工作當中,建筑設計師肩負著引領低碳生活的重要責任,其設計理念是實現建筑長遠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同時也是建筑設計質量、品味和格調實現的關鍵。在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的當下,高能耗的建筑設計已經不再適應現代化的發展需要,大力建設節約型社會要求建筑設計中必須要實現低碳環保和節能減排的目標,實現建筑整體環境和功能上的最優化,以切實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
1低碳建筑概念
低碳建筑概念的提出是建立在綠色建筑和生態建筑的基礎之上,在21世紀又提出了低碳建筑這一新的概念,從內容上來看包括了綠色建筑和生態建筑的主要內涵,只是將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為最終要實現的目標。低碳建筑,實際上是指在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范圍之內,包括建筑材料的生產、運輸、施工和建筑的運行、拆除等整個階段,能源消耗低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少的建筑。從本質上來講,低碳建筑是節能建筑概念的延伸,但是與建筑節能又具有一定的區別,低碳建筑是以提高需求終端的能源利用率為目標,其節能減排的實現有一個約定的基準線,且這一基準線是歷史某一時間節點的實際排放量,要求未來的減排目標必須要低于這一基準線。
2基于低碳概念的建筑設計原則
2.1環境友好型原則
低碳建筑要求在其規劃設計階段要切實的考慮到與自然環境友好共存的關系,還需要考慮到建筑的合理自然通風和日照等,盡可能的保留原來場地中的自然環境;在建筑材料的選擇方面要盡可能的選取當地的材料,且在施工建設階段要對場地內的鄉土植物進行必要的保護,且減少在自然環境對廢棄物的排放。
2.2低能耗原則
從低碳建筑的概念可以看出,低碳理念是貫穿于建筑的整個全生命周期過程當中的,具體表現在建筑的規劃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和維護階段,在材料的選擇與使用方面要充分的考慮到如何減少碳排放量和降低能源消耗;另外,還要對自然界中的太陽能、風能等可持續能源進行應用,為建筑提供必需的能源供應。
2.3居住空間舒適性原則
大力倡導低碳建筑,不僅僅只是為了實現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降低資源和能源的消耗,更主要的目的是對人們生活的居住環境的健康性設計,因此在對低碳建筑進行平面設計的時候,要對熱環境質量、空氣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和光環境質量等方面進行考量,保證自然環境的親和性,實現自然環境的高清新性和融合性。
3基于低碳概念的建筑設計途徑探索
基于低碳概念的建筑設計主要體現在整體結構的設計、構造形式、長期使用等環節中,對低污染、低消耗和低排放等相關問題進行綜合考慮,同時重視建筑的易拆性和資源節約等問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種途徑進行探索:
3.1建設形式與地區條件統一
建筑形式的合理,不僅可以有效的節約資源,降低有害氣體的排放量,而且還能夠與建筑地區的降水量和溫濕度條件相結合形成可再生的循環環境系統。光和熱是氣候因素中兩大最基本的要素,其在建筑當中的直接體現就是窗戶的采光作用,因此在對低碳建筑進行設計的時候,在標準采光條件得以滿足的情況下,要盡可能的選擇較小的窗墻,并且配合鋁制窗框或者隔熱玻璃等設備材料,以實現減少廢氣的釋放量。另外,建筑遮陽散熱的方式也要合理適度。具體的遮陽散熱方式包括了很多種類,也具有一定的開放性特點,例如利用植物遮擋陽光和吸收熱量、建筑物之間相互遮擋、設置人工遮陽構件等,一方面能夠使建筑表體對外部氣候資源的利用率實現提高,另一方面還能夠為建筑的內部空間提供較為通暢的氣候回流循環環境。
3.2建筑材料的選擇
3.2.1綠色材料的選取
在建筑施工和裝修等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的生產和使用等環節當中,都會對環境的改變和能源消耗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傳統的混凝土材料會散發出一種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氡氣,而人造板材中又會揮發出大量的甲醛,且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筑中所使用的水泥會造成較大的能耗,在拆除之后的廢棄物處理方面的難度也比較大,因此,低碳建筑設計要盡量選取綠色材料。例如,在黃土高原地區,生土材料主要是對黃土進行直接的加工,并在其中混入了麥草和蘆葦等,能夠有效的避免建筑結構出現開裂的問題;而且,從生土結構建筑來看,其施工方法十分簡便、取材容易、能源消耗較低、適合長期使用;以土坯磚為例,其制作成本僅僅是混凝土的20%,但在維護結構上面卻與混凝土具有相同的效果,甚至比混凝土的效果更好,且土坯可以被反復使用,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3.2.2提高材料利用率
在對低碳建筑進行設計的時候,要對材料資源節約設計進行重點把握,爭取實現材料利用率的最大化,并且從建筑垃圾的減排方面著手,最大程度的避免材料的浪費。①要保證建筑設計和室內室內設計的一體化,盡量減少建筑結構要素,以減少材料的損失;②對不同材料的特性和使用方法進行全方面的掌握,結合建筑設計的實際來發揮出不同材料的優勢;③盡量選擇低碳、節能、環保的新型建材,如自身重量較輕,且具有可再生性的鋼結構構件,減少廢棄材料所造成的環境污染。
3.3建筑結構設計的合理性
建筑墻體的保溫性能是影響建筑節能指標實現的關鍵因素,同時也是眾多國家建筑節能開發工作中的重點,其墻體的顏色、構造方式等都會對建筑的能耗產生直接的影響,因此要保證建筑結構設計的合理性。例如,在屋面的節能設計和構建當中,采用屋面綠化和墻體垂直綠化相結合的方式,能夠增加建筑的保溫設計;同時,水分的蒸發還可以對空氣環境進行凈化,對建筑的室內溫度進行有效的調節,緩解城市“熱島效應”。
3.4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
在對低碳建筑進行高度節能設計的同時,還應該對其能源利用方式進行優化,重視對新技術和新材料的開發與應用,對可再生資源進行綜合利用。建筑的能源消耗存在地區差異性,因此要針對不同地區的實際特點來選擇不同的能源利用方式,例如北方城市建筑設計要考慮保溫層的設計;同時還要對生物質能、地熱能、風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進行考量,以滿足建筑和環境二者之間的辯證關系。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和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的當下,面臨著環境污染問題的日益嚴重,節能降耗已經成為人們所關注的焦點問題,且低碳理念已經成為現代建筑設計中的核心思想,要求在建設設計的各個環節當中都必須堅持低碳的原則,通過選擇綠色建材、提高材料和建筑空間利用率、利用節能環保新技術、注重建設形勢與地區環境相統一等途徑來對實現低碳建筑的設計,并且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讓人們切實的感受到低碳建筑所帶來的實際利益。
參考文獻
[1]王加和.試析低碳概念下的建筑設計應對策略[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4,32:242.
[2]彭娟.如何應對基于低碳概念的建筑設計[J].門窗,2014,11:242+247.
[3]王飛,周海源.基于低碳概念的建筑設計策略探討[J].四川水泥,2015,04:269.
[4]劉曉東,畢克新.基于低碳創新系統的我國建筑設計突破性創新模式研究[J].華中建筑,2015,06:60~62.
[5]邵杰.基于低碳經濟視角的杭州建筑室內設計可持續性發展研究[J].特區經濟,2014,08:71~73.
內容摘要:文章首先梳理了目前存在的低碳經濟定義,找到各種定義的共同點,給出低碳經濟的定義,從五個方面對低碳經濟的內涵進行了說明,整理了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的定義,分析了低碳經濟與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的異同。
關鍵詞:低碳經濟 定義 內涵
低碳經濟的定義與內涵
(一)低碳經濟的定義
《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中指出,低碳經濟是通過更少的資源消耗和更少的環境污染,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國外一些學者認為:低碳經濟是一種后工業化社會出現的經濟形態,核心是低溫室氣體排放,或低化石能源的經濟,低碳經濟是能夠滿足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挑戰的前提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唯一途徑。
我國學者莊貴陽(2005)認為,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效率和清潔能源結構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目標是減緩氣候變化和促進人類的可持續發展。付允等(2008)認為低碳經濟是一種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為基礎,以低碳發展為發展方向,以節能減排為發展方式,以碳中和技術為發展方法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鮑健強(2008)等指出,低碳經濟是經濟發展方式、能源消費方式、人類生活方式的一次新變革,它將全方位地改造建立在化石燃料(能源)基礎之上的現代工業文明,轉向生態經濟和生態文明。劉細良(2009)強調低碳經濟是人類對經濟增長與福利改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一種理性權衡;是對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和諧關系的一種理性認知;是一種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可持續經濟;是工業文明之后的生態文明;是信息革命之后的新能源革命。金樂琴(2009)等認為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與可持續發展理念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一致,與當前大力推行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有密切聯系。
盡管學者們對低碳經濟定義的表述方法不盡相同,但各個定義所包含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筆者認為低碳經濟定義可概括為: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手段,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
(二)低碳經濟的內涵
1.低碳經濟的核心是減少高碳能源消耗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工業革命以來,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使用使人類社會的生產力大大提高,與此同時也引起全球氣候變暖等一系列問題。化石燃料燃燒時會釋放二氧化碳,產生溫室效應,地表將變熱,由此會產生一系列嚴重的后果。低碳經濟的核心是減少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2.低碳經濟的目的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是以保護自然資源環境為基礎,以激勵經濟發展為條件,以改善和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目標的發展理論和戰略。低碳經濟的目的是實現人類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3.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經濟革命。發展低碳經濟實質上是對現代經濟進行一場深刻的能源經濟革命。這場能源經濟革命的基本目標是努力推進兩個根本轉變:一是由以高碳能源為基礎的不可持續發展,向以低碳與無碳能源為基礎的可持續發展的轉變;二是由高碳型黑色能源消費結構,向低碳與無碳型綠色能源消費結構的轉變。
4.低碳經濟的關鍵是技術創新。控制和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水平的主要途徑有四條: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發展碳捕捉和封存技術;發展清潔能源;植樹造林。目前,這四條途徑都存在著明顯的技術瓶頸。因此,發展低碳經濟首先必須在技術上實現突破和創新。沒有技術創新,低碳經濟不過是人類的一個“美好幻想”。
5.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工業社會發展初期,使用的能源全部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高碳能源,這種經濟發展模式可稱為高碳經濟。隨著對環境與發展問題的不斷認識,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不斷反思,人類逐漸認識到要摒棄18世紀以來的經濟發展模式,尋找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發展低碳經濟就是建立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的經濟發展模式,低碳經濟與高碳經濟的比較見表1。
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辨析
(一)相關概念的涵義
1.循環經濟。循環經濟目前沒有公認、確切的定義。通過搜集、比較各種定義,筆者認為,循環經濟指通過資源循環利用使社會生產投入自然資源最少、向環境中排放的廢棄物最少、對環境的危害或破壞最小的經濟發展模式。
循環經濟一般以“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作為操作準則,簡稱為“3R”原則。減量化原則,即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流程的物質量,在經濟活動的源頭注意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再利用原則,即盡可能多次使用物品,避免物品過早地成為垃圾。再循環原則,即廢品回收利用和廢物的綜合利用。“3R”原則是循環經濟的最重要特征。
2.綠色經濟。綠色經濟目前也沒有公認、確切的定義。通過搜集、比較各種定義,筆者認為綠色經濟是指那些同時產生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人類活動。從這個定義上引申,綠色經濟有兩種涵義。
第一種涵義是指經濟要環保,即要求經濟活動不損害環境或有利于保護環境。例如,鋼鐵、造紙等行業,用落后的方式生產是高排放的,因而不是綠色經濟;而用清潔技術生產,就屬于綠色經濟。第二種涵義是指從環保要經濟,即從環境保護活動中獲取經濟效益。也就是說,環境保護可以成為經濟利潤的一個來源。例如,新能源開發、綠色食品研發等活動,可以帶來新的利潤。
以上兩種涵義分別強調了綠色和經濟兩個方面,它們的共同點是同時追求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3.生態經濟。關于生態經濟目前存在兩種有代表性的觀點:一是生態經濟是指在生態系統承載能力范圍內,運用生態經濟學原理和系統工程的方法改變生產和消費方式,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潛力,發展經濟發達、生態高效的產業,建設生態健康、景觀適宜的環境。二是生態經濟強調生產、消費和廢棄的全過程就如生態系統一樣是密閉循環的,最終達到資源的零輸入和廢棄物的零排放以及能量守恒。這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但從目前的技術水平和生產工藝來看,難以在短時間內實現,各國經濟活動的生態化僅是一種趨勢。
(二)低碳經濟等概念的異同
1.低碳經濟等概念的相同點。主要表現在:產生的根源相同。現代工業社會既是一個技術發達、經濟騰飛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自然環境不斷惡化的時代。現代工業發展引發出嚴重的環境危機,不可再生資源的匱乏和枯竭、可再生資源的破壞和短缺、環境污染的加劇、生態環境的失衡。生態環境惡化的嚴酷事實,迫使人類不得不反思和重新審視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人類在發展經濟的同時開始關注環境,探索解決環境問題的途徑。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都是對人類和自然關系的重新認識和總結。
理論基礎相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并不單純地屬于經濟學范疇,而是經濟學、生態學、環境科學、系統科學等學科相互交叉、滲透、有機結合所形成的交叉邊緣性概念,具有綜合性特征。外部不經濟理論、生態大系統理論、生態學的物質循環和能量轉化原理、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等理論是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等概念重要的理論基礎。
技術手段相同。低碳經濟、生態經濟、循環經濟和綠色經濟實現的技術手段包括宏觀技術手段和微觀技術手段。宏觀技術手段是構建生態產業園區。生態產業園區是一定地理區域內的多種產業,按照物質循環、生物和產業共生原理組織起來,構成產業鏈和產業網,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微觀技術手段是采用環境無害化技術。環境無害化技術的特征是污染排放量少,合理利用資源和能源,更多地回收廢物和產品,以環境可接受的方式處置殘余的廢棄物。
最終目標相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追求的最終目標都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盡可能地節約自然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經濟活動對資源環境的過度使用及對人類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每個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少投入、少排放、高利用,達到廢物最小化、資源化、無害化;用生態鏈條把工業與農業、生產與消費、城區與郊區、行業與行業有機結合起來,從自然―經濟大系統出發,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2.低碳經濟等概念的不同點。主要表現在:研究的視角不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從不同的視角研究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低碳經濟是針對碳排放量來講的,要求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主要目的是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循環經濟關注的是提高生產、流通、消費領域所有資源能源的利用效率,所有廢棄物排放的最小化,其中包括碳排放量的最小化;綠色經濟強調關愛生命,強調人與自然和諧;生態經濟注重人類社會經濟系統和地球生態系統之間的協調發展。
可操作性不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的可操作性存在很大差別。低碳經濟的涵義最為具體―降低碳排放量,最具有操作性;循環經濟提出了“3R”原則,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綠色經濟和生態經濟的涵義較為寬泛,沒有說明如何實現綠色經濟和生態經濟,僅根據涵義不能確定如何實現綠色經濟和生態經濟。
所屬的層次不同。根據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各自研究的視角和可操作性,可以將這四個概念進行如下結構性定位:綠色經濟最不具體,研究的范圍最大,為最高層次的概念,包含生態經濟、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生態經濟次之,包含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并列并有一定的交叉,為低層次的概念(見圖1)。
涉及的研究領域不完全相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不完全相同。低碳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減碳、碳交易市場、碳稅、低碳技術和低碳經濟政策等。循環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農業循環經濟、工業循環經濟、服務業循環經濟、生態產業園區等。綠色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綠色GDP、綠色產業、綠色貿易壁壘、綠色金融、綠色營銷、綠色消費等。生態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生態農業、生態工業、生態旅游、生態經濟區、城市生態經濟、農村生態經濟等。可以看出低碳經濟研究的領域與其他三個概念研究的領域差別較大。
參考文獻:
1.付允,馬永歡,劉怡君,牛文元.低碳經濟的發展模式研究[J].中國人口•環境與資源,2008(3)
2.曹海霞,張復明.低碳經濟國內外研究進展[J].生產力研究,2010(3)
3.莊貴陽.中國經濟低碳發展的途徑與潛力分析[J].國際技術經濟研究,2005(3)
4.鮑健強,苗陽,陳鋒.低碳經濟:人類經濟發展方式的新變革[J].中國工業經濟,2008(4)
5.劉細良.低碳經濟與人類社會發展[N].光明日報,2009(4)
論文摘要:“城市經濟帶”的理論探討和規劃對于促進中國轉軌經濟中區域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本文從城市群發展的角度尋找“城市經濟帶”的理論淵源,界定其理論內涵,辨析相關概念,以期為日后城市經濟帶理論的后續問題探討奠定基礎。
一、城市經濟帶的理論淵源
在理論上,城市經濟帶的內涵界定屬于城市群理論范疇之內。城市群理論的研究源于歐美,在國外的文獻研究中,從1910年美國學者庫恩最初提出都市地區的概念,到1915年英國學者帕特里克·格內斯提出組合城市的定義,以及20世紀30年代,英國學者弗塞特提出城鎮密集區的概念,迄今為止,國際上比較公認的,也是最先明確提出城市群概念的是法國地理學家戈特曼。1957年法國地理學家戈特曼提出了最初的城市群概念Megalopolis。戈特曼把美國東北部沿海地區的城市密集區域用原意為巨大城市邦的希臘語Megalopolis來命名,用以說明這一北起波士頓、南至華盛頓,由紐約、普羅維登斯,哈特福德、費城、巴爾的摩等一系列大城市組成的功能性地域,在這一地域,城市沿主要交通干線連綿分布,城市之間聯系密切,產業高度集聚,形成主軸長600公里,人口3000萬的城市密集分布地帶。在戈特曼對于城市群概念的表述中運用兩個指標來界定Megalopolis,即,較大的總人口規模和高密度的人口分布。首先,戈特曼將城市群的總人口規模下限定為2500萬人;第二,戈特曼認為城市群的人口密度至少應達250人/平方公里,核心區密度應更高。此外,戈特曼還指出了城市群應具有高稠密的城鎮基礎設施和高效率網絡流通體系的鮮明特征。他認為,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將會沿著主要交通干道不斷延伸。也就是說,城市交通干道越發達,城市會不斷演化成為一個巨大的社會經濟組合體,而周邊的城市群體是一個連續性很強的以內部作用為主、多中心的云狀結構,他同時指出“城市核”是比較明顯的,“城市帶”則在外形上是比較模糊的。
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城市化水平相對滯后,因此,在國內對城市群的理論研究中,基本上是繼承了國外對城市群的概念界定,并且,在此基礎上逐漸衍生出對“大都市圈”、“經濟帶”的研究。國內學者是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開始推廣大都市圈理論的,我國城市地理學家周一星先生對城市群的概念提出得比較早。他認為,將我國沿海地區出現的城市群與西方大都市連綿帶和相類似的新型城市群空間組織形式相比較,都可以稱之為大都市城市群或都市連綿區(簡稱MIR)。他認為MIR是“以若干城市為核心,大城市與周圍地區保持強烈交互作用和密切社會聯系,沿一條或多條交通走廊分布的巨型城鄉一體化區域”。此外,我國學者周起業、劉再興等人在《區域經濟學》一書中認為,大都市圈是“按經濟中心來組織管理地區經濟,即以大城市為依托,有計劃地發展中小城鎮,在各大城市周圍形成若干以中小城市為主的中小型經濟中心。通過它們使大城市同中小城鎮和農村相聯系,大中小城市與其分別聯系著的農村相交織,組成了全國的經濟網絡。經濟網絡是以大城市為依托,組成大城市經濟圈,按大城市經濟圈來安排地區生產布局。”高汝熹教授則在“論中國的圈域經濟”一文中首先明確了“大都市經濟圈”的定義,他認為“大都市經濟圈是以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為中心,通過經濟輻射,帶動周圍城市和農村,以形成統一的生產和流通經濟網絡”。此后,復旦大學發展研究院課題組在1993年的研究中也提出“大都市圈,也就是某一城市突破行政區劃的局限同它鄰區劃或外圍化的地區形成緊密經濟聯系的一體化經濟區”。國家計委宏觀院出版的《長江地區產業經濟與可持續發展》一書把大都市圈定義為“是以經濟比較發達并且有較強城市功能的中心城市為核心,同其有經濟內在聯系和地域相鄰的若干周邊城鎮所覆蓋的區域相組成的,其經濟吸引力能夠達到并能促進相應地區經濟發展的最大地域范圍。”另外,曾坤先生把城市協作區定義為“以一個特大城市或一組密切相關的大城市為核心并聯結周圍地域所組織起來的經濟協作區”,城市經濟協作區“更講求中心城市的主導功能和輻射作用”。沈立人先生也認為“大都市圈是以大都市為核心,超越原來邊界而延伸到鄰近地區,不斷強化相互的經濟,最后形成有機結合甚至一體化的大區域,又稱大都市地區或大都市連綿區。”除此之外,代合治(1998)、薛東前(2000)、周玲強(2000)、姚士謀(2001)也從不同方面探討了城市群的定義和特征,相對而言,姚士謀給出的定義則比較完整,考慮到了城市群的經濟職能、地區空間概念和自然要素等,即,城市帶(或稱城市群)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圍內具有相當數量的不同性質、類型和等級規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環境條件,以一個或兩個特大或大城市作為地區經濟的核心,借助于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綜合運輸網的通達性以及高度發達的信息網絡,發展著城市個體之間的內在聯系,共同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城市“集合體”。近年來,隨著國內對城市群以及都市圈經濟研究的發展,出于研究問題的立足點和角度不同,逐漸出現了對“城市經濟帶”如“長江經濟帶”、“珠江經濟帶”、“沿海經濟帶”、“京廣經濟帶”、“環城經濟帶”“交通經濟帶”等相關研究,但是到目前為止,就“經濟帶”的確切概念而言,學界尚未給出確切的含義,至今對其內涵的認識和理解亦未達到廣泛的共識。
二、城市經濟帶的內涵界定
通過對以上文獻的綜述及分析,筆者認為,首先對于“城市經濟帶”概念的理解應該涵蓋在城市群的理論范疇之內。我國學者在國際認可的城市群理論基礎上,對于“大都市圈”、“城市經濟協作區”和“大都市圈內的城市群”的內涵界定是基本一致的,集中體現了城市群或都市圈的非行政區劃性、交通空間網絡特點、經濟社會聯系,以及城市核的輻射集聚特點。其次,在以上國內學者給出的定義中,高汝熹教授對于“大都市經濟圈”的定義與曾坤先生對“城市經濟協作區”的表述則比較接近于“經濟帶”的概念。特別要指出的,筆者認為,姚士謀(2001)對于“城市群”概念的理解中其實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滲透了對“城市經濟帶”的解釋,他認為“由于地理位置、自然條件、經濟基礎與發展水平的差異,不同地區的城市都有與其發展條件相適應的主導產業和配套產業,經過一定時間的開發建設,許多城市最終在一個區域內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群經濟。在該經濟帶內,不同等級、規模、性質的城市構成城市網絡。各城市相互嵌套,形成以城市為節點交通線密切聯系的地域網絡,形成有特色的多層次開放的城市群網絡體系”。此外,南京理工大學的朱英明博士(2004)對“城市群經濟空間”的界定進一步從空間經濟學的角度傳遞出“城市經濟帶”的涵義,即“城市群經濟空間”是城市群區域的產業通過功能聯系和空間聯系所形成的具有密切經濟聯系的經濟空間。此外,張文嘗、金鳳君等(2002)還側重從交通網絡的角度給出了交通經濟帶的定義,認為交通經濟帶是以交通干線或綜合運輸通道為發展主軸,以軸上或其吸引范圍內的大中城市為依托,以發達的產業、特別是二三產業為主體的發達帶狀經濟區域。這個發達的帶狀經濟區是一個由產業、人口、資源、信息、城鎮、客貨流等集聚而形成的帶狀空間經濟系統;在沿線各區段之間和各個經濟部門之間建立了緊密的技術經濟聯系和生產協作。
筆者認為,作為地區競爭的兩種經濟發展表現形式,城市經濟帶與都市圈所強調的側重點各有不同。“城市經濟帶”的內涵更強調某交通運輸干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強調經濟帶的發展依托于交通運輸干線并以其為發展軸,以軸上經濟發達的大城市為核心,發揮經濟集聚和輻射功能,帶動交通軸兩側不同等級規模城市的經濟發展,由此形成人口密集、產業集聚的狹長帶狀經濟區域。如,我國的京津塘經濟帶、哈大齊經濟帶等。而都市圈則更強調以一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發達的中心城市為核心增長極,由此形成發展程度和特點不同的內、中、外都市經濟圈層,如,英國的“倫敦都市圈”和日本的“東京都市圈”等大都市圈。可見,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城市經濟帶的一般內涵:“城市經濟帶”是依托一定的自然環境和交通網絡空間連綿分布,以一個或兩個經濟發達的大城市為核心,發揮其經濟集聚與輻射功能,并聯結帶動周圍不同等級規模城市的經濟發展,彼此形成人口密集、產業集聚、聯系密切的生產、流通一體化經濟區域。具體來說,“城市經濟帶”的特征突出表現為其發生、發展的支撐條件是發達的交通運輸和信息網絡;其主要的動力源是作為城市經濟帶內核的特大城市或大城市;其景觀表現是城市和產業所構成的城市組群和產業集群;其本質聯系是城市經濟帶區域內城市間和產業間存在的經濟聯系網絡。城市經濟帶作為一種較高發展水平的經濟區域,其固有的內在聯系是區域社會、經濟、歷史、文化等多要素綜合作用的產物。城市經濟帶中的城市是以節點或非節點的方式進行相互作用的聚集體,產業間的經濟聯系表現為不同類型的功能聯系和空間聯系。
三、城市群、城市帶、經濟帶與產業帶的概念辨析
如前所述,筆者基于國內外“城市群”理論的演進對“城市經濟帶”的內涵給出了界定,鑒于“城市經濟帶”的理論研究是建立在城市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空間經濟學、產業經濟學等學科的交叉與融合基礎之上的,因此,這里有必要對城市群、城市帶、經濟帶、產業帶等常用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加以辨析,以進一步明確對“城市經濟帶”的解釋。
首先,自從戈特曼用“Megalopolis”來定義他所長期研究的美國東北部城市群以后,國外理論界就逐漸達成共識將“Megalopol”用來表示像波士華那樣的諸多大城市的集合體。然而當戈特曼的“Megalopol”引入中國后,國內對“Megalopolis”的中文表達則出現了“城市群”、“都市圈”、“城市帶”、“都市連綿帶”“都市帶”、“都市區”等種種譯法,甚至在某些文獻中被演繹、等同為“城市經濟帶”、“產業帶”,由于這些概念提法具體到不同的分析對象均有其各自的視角和一定的可取之處,因此沿用至今,學界仍未對這些概念進行明確的辨析和統一的界定。一般來說,目前用城市群來表達“Megalopolis”的含義在學界居多,盡管城市群、都市圈、都市連綿帶的物理空間布局形態并無太大的區別,但“都市圈”體現了城市間的功能互補,暗含了“首位城市”的概念,圈內城市間只能是“主機——終端”的關系,發展結果不可能是各城市平等協調發展(郁鴻勝,2001),“都市圈”因此帶有行政管理體系的色彩;“都市連綿帶”則強調了各城市之間的逐漸過渡,反映了中心城市范圍的延伸和功能的輻射,而“城市群”則屬于城市等級規模體系,其中的城市與城市群總體之間是“網絡——結點”關系,各城市的地位平等、功能互補,也最容易促成“共贏”,也更符合戈特曼的“Megalopolis”原意。此外,把戈特曼的理論首次引入中國的華東師范大學城市和區域發展研究所所長寧越敏教授指出,“都市帶”和“都市區”所反映的城市群形成的動力機制也是不同的。“都市帶”的形成是靠大都市帶動的,整個區域由核心城市擴散、連接而成,舉例來說,波士華城市群中,波士頓和紐約這兩個城市的界限就是彼此交融相當模糊的。“都市區”則反映了一種自上而下的發展,像長三角地區的江蘇、浙江一帶,縣域經濟發達,盡管各地和周邊大城市的關系都非常密切,仍然是以縣(級)市為主體的。至于“城市群”與“城市帶”,二者在大城市與其周圍城市的組合及相互關系方面的表述是一致的,均有城市與城市之間相互聯系和資源的配置及大中小城市的功能等級與分工的含義。但由于“帶”是指一個狹長的區域,強調城市帶的“點——軸”的輻射特點;而“群”有一種“云狀”區域的含義,更強調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對其周圍城市的輻射半徑,因此,這兩個概念也是有所區別的。